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初評:四大協議

初評:四大協議

陳雲林來台雖引起國旗、言論自由、戒嚴等紛紛擾擾的議題,但其來台的主要目的是簽署包括空運、海運、食品安全與郵政等四大協議,以及開了一場金融論壇。故,以上這幾個重頭戲,不能等閒視之。

體 來說,這四大協議最大的問題是全數訂有「日出條款」,即在簽署四十天或七天後(食品安全協議)生效。這等於──無論修改相關法律是否來得及(例如修改商港 法)、無論是否有違憲疑慮(例如協議性質是條約或其他)、無論政黨協商是否延宕都不在馬政權的顧慮之內,立法院都必須無條件同意。因而,更可能的戲碼是, 馬政權根本有意迴避立法院的監督。 這幾個協議,如食品安全、以及簽署後加開的金融論壇議題,都是港澳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基本內容。可以這樣說,馬政權在台將CEPA分割推出,讓台灣雖無CEPA之名,卻已有CEPA之實。這個政權行事鬼祟,難稱之為堂堂正正。 在個別協議方面,如空運與海運的協議中「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註冊的航空公司,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航空客貨運輸業務」、「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完全排除第三國(或外國)的參與。這種協議,是否事先與相關國家協商?或未協商,如何保證各國不群起抵制從而「時間一到」能履行協議的條文? 如在食品安全協議中,條文約定若發生重大事件則「…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問題是,協議排除受害方以「暫停輸入」自保的機制,等於是要受害者信任加害方的良心。世界上豈有這種拿「道德」當「法律」的文件。 再說郵政協議中,語焉不詳的規定了「尊重對方禁限寄規定」。問題是,中國是限制人權的國家,「禁限寄」規定多如牛毛,約文實施後,連台灣寄出的郵件也將動輒得咎。換言之,透過這條中國郵政規定可以凌駕我們的憲法而牽制了台灣的言論自由。 再說金融論壇。江丙坤提議台港中外匯成立基金以穩定金融。先前馬政權想以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的作法,在央行與學者認為期期不可後,又見其意圖信借「郵政儲金」急速擴充「行政院開發基金」,顯見馬政權對於金融事務有超乎常人的急切興趣。多家專業報紙已憂心忡忡確認這作法違法、不當,而期期以為不可,馬政權仍然在此次江陳會中強力推銷。 最後,就簽署對外部的協議而言,前次江丙坤赴中會談,陸委會賴幸媛親赴機場授權。但此次並未見到陸委會授權江丙坤會談與簽約。江丙坤簽約的權力從而來?難道,授權一次可享用一生嗎?或者,如此牽涉重大的法律文件,僅僅是行政權內的專屬權力嗎? 這些,是台灣人在街頭衝鋒陷陣之外,要冷靜思考的課題之一。

協議相關資料: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中央社(2008.11.04

設外匯基金入東協 台熱陸冷 中時(2008.11.06

兩岸外匯存底合作 抗金融風 聯合(2008.11.06

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和談?陳雲林訪台勾起的歷史往事

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和談?陳雲林訪台勾起的歷史往事



















2002年12
月29日,來自全台各地與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台大體育館舉行修煉心得交流會。台北市長馬英九也到場致詞引用自大紀元網路報,連結為:
https://67.15.34.213/dmirror/http/www.epochtimes.com/b5/6/6/5/n1340443.htm

陳雲林來台,圓山飯店媒體記者要採訪必須接受嚴密的控管,其他民眾要到圓山飯店住宿、或者吃飯,都必須接受層層關卡檢驗,這是所謂民主台灣的做法嗎?

當年熱血的馬先生,在美國就讀哈佛博士時,除了兼做國民黨間諜蒐證海外留學生之外,他同時也積極參與反共愛國聯盟的活動,當年「反共愛國聯盟」由馬英九、關中、李慶華、蘇起、趙少康等人於1971年成立,馬英九時擔任反共愛國聯盟的美東區理事及MIT(麻省理工學院)國民黨學生組織「光華社」,負責監視台灣海外留並辦刊物「波士頓通訊」,國民黨在財務上支援,雜誌則站在國民黨立場,為國民黨政權辯護。

而向來馬英九也不斷以「六四不平反,統一不能談」 為標榜,在2005年中國時報6月3日報導,由台北市文化局主辦的「普世人權-六四事件與兩岸民主進程」特展,在二二八紀念館揭幕,台北市長馬英九在致詞 時強調,六四不平反,兩岸統一是沒有條件的。而馬英九也曾在2002年12月29日,出席由來自全台各地與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台大體育館舉行的修煉心得交 流會。他致詞聲援在中國大陸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呼籲中共當局以寬容與包容的態度面對法輪功,尊重宗教自由。這個敢於堅決反共、呼籲中共正視六四平反、包 容法輪功的馬先生,獲得許多中國民運人士及法輪功學員的好評。

但一轉眼沒幾年,現在當選總統的馬先生,似乎不管六四是否平反?法輪功是否還受到迫害?他迫不及待要代表台灣跟中國談判了!研究生無言以對,也不發表評論,我們來看看過往國共談判的一些節錄歷史:

國 民黨與共產黨在抗戰勝利後第一次談判,叫做「重慶會談」,時間是從1945年8月24日至10月10日,蔣中正在日本投降後三次電邀毛澤東到重慶商談,美 國駐華大使赫爾利(Patrick J· Hurley)亦赴延安勸說並保證其安全,中國共產黨8月25日,中央政治局決定派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為代表,立即赴重慶同國民黨進行談判。同時中共 中央發出《對目前時局的宣言》,明確提出“和平、民主、團結”三大口號。8月28日毛澤東偕周恩來、王若飛在張治中、赫爾利陪同下乘專機抵達重慶。

重 慶談判期間,毛澤東直接同蔣介石就兩黨關係中的重大議題進行多次商談,有關國內和平問題的具體談判,則由周恩來、王若飛同國民黨政府代表王世傑、張群、張 治中、邵力子進行。此後41天內共會談五次,這就是歷史上重要的「重慶會談」。 「重慶會談」結果於10月10日由國共雙方代表簽訂《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並予以發表。《會談紀要》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國的基本方 針,方式發表,內容包括五項︰

首項為「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中共同意「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並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立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蔣主席所倡導之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第二項談政治民主化問題
三項談國民大會問題
第四項談軍隊國家化問題
第五項談受降問題


其 中關於促進政治民主化,協議如下︰「由政府召集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是,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各項問題。並決定保障 人民自由,承認黨派合法,推行地方自治,釋放政治犯。」雙方協議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 強的新中國。談判雙方還確定了召開各黨派代表及無黨派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商和平建國大計。

會談還達成各項協議:包括迅速結束國民 黨的「訓政」,實現政治民主化,承認人民享有一切民主國家人民應享有的民主自由權利;黨派平等合法;取消特務機關;釋放政治犯;積極推行自治,實行自下而 上的普選;等等。談判中未能達成協定的,主要是解放區政權問題、國民大會問題。而共產黨軍隊的整編問題實際上也沒有解決。《會談紀要》簽訂後毛澤東返回延 安,周恩來等則留在重慶就懸而未決的問題繼續同國民黨方面商談。

1949年1月10日「淮海戰役」結束,中共已經控制中國北半部江山,14日毛澤東發表「關於時局的聲明」,提出八大條件,願與國民黨政府進行「和平談判」。八項和平談判條件如下:
(1)嚴懲戰爭罪犯
(2)廢除偽憲法
(3)廢除偽法統
(4)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軍隊
(5)沒收官僚資本
(6)改革土地制度
(7)廢除賣國條約
(8)召開沒有反動份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對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

1949 年的淮海戰役結束後的這個談判,可以清楚看到共產黨非常強勢,因為其軍事及領土已非4年前「重慶會談」時的土八路!事實上當時這八大條件蔣中正並沒有答應 也沒有簽字,但4月20日午夜中共軍隊大舉渡江,從此國民黨就敗走來台灣!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一種恍如隔世的似曾相識的感覺,當年共產黨同意「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並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立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蔣主席所倡導之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這一次共產黨代表陳雲林表示,「既然我們已經堅定邁出第一步,而且是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的路,就要堅定走下第二步、第三步,走出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兩岸創雙贏的路,我們要為這條路堅決走下去,終身無悔」。他強調,兩會這次在台灣談 的所有議題,都是對兩岸同胞有利的事情,相信總有一天會得到更多台灣同胞的大力支持。陳雲林說,今天很多記者圍著問,「你聽到了反對的聲音嗎?」他的回應 是「我聽到了,我也看到了」。他認為,做任何一件事都會有不同意見,但他堅信兩會為兩岸同胞提供方便,創造福祉,總有一天,這些民眾會認同這樣做是對的。

我主張台獨,但我從來不笨!我知道台獨不是用喊的就好!我雖然不喜歡共產黨,但毛澤東在1927年3月《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的一段話確時常縈繞我心中:「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坐上談判桌憑恃的是自己的實力!還有台灣人民對自己國家的認同!除此之外,台灣談判的籌碼還有台灣的民主自由,以及堅定一致的人民至上的人權價值!我們還是得面對現實,和共產黨談判,但卻也不能忘記歷史,一邊跟你喊和平談判,一邊卻渡江消滅你,這就是共產黨!

更 好玩的是,當年代表國民黨最後與共產黨談判的,也就是1949年國民黨從中國撤退前,3月24日由代總統李宗仁重新指派的和談代表團,由張治中擔任首席代 表的「南京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4月1日代表團飛抵北京,當晚全體談判代表團尚有邵力子、劉斐、章士釗、黃紹竤、李蒸等人全部投共,其中劉斐還是潛伏國 民黨中央多年的共產黨間諜!

大家看清楚了嗎?馬先生!你準備好了嗎?

延伸閱讀

◎引用自亞洲時報,題目「北京媒體重提馬英九反共往事」,連結為:
http://www.atchinese.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499&Itemid=86
◎ 引用自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李筱峰專欄,題目「歡迎參加「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連結為: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today-o1.htm
◎ 引用自台獨聯盟網站,劉重義著,題目「青年時期就步入歧途的馬英九」,連結為:http://www.wufi.org.tw/dbsql/showrwork.php?sid=314

陳雲林:台灣人去中國一片和諧...大陸地陪軟禁團員 強迫消費

陳雲林表示台灣人民到大陸去參訪旅行,大陸都熱情地歡迎,在大陸到處將是「一片和諧、一路春風」。

他話是這樣說,我們就不解了下面這則新聞是怎回事。


大陸地陪軟禁團員 強迫消費

2008-11-07中國時報

【林欣儀/中縣報導】






▲6日返台的旅行團成員在機場拉起海報,對自己在大陸受到的脅迫對待提出抗議。(林欣儀攝)

 海協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台灣人竟在對岸遭脅迫與囚禁!來自彰化的旅行團昨天返台後控訴,十月底赴大陸旅遊,在蘇州時遭地陪恐嚇,要求每人購買一床蠶絲被,若不從就要囚禁旅遊團,大夥果真被關在遊覽車內長達兩個半小時,最後打電話回台求助,才脫困。

 卅五名彰化縣公教退休協會的成員們,昨天下午飛抵台中清泉崗機場,好不容易平安返家,但回想起在大陸受到的待遇,年過半百的阿公、阿嬤仍相當激動,還有人忍不住紅了眼眶。

 團員中年紀最長的李文魁,已八十三歲,提到過去幾天的經歷,還渾身顫抖地說,和老伴花了四萬多元去玩,也沒犯什麼錯,不解為何要被關在車上兩個多小時,連上廁所都不行。

 活動主辦人張秋陽激動的說,他們十月卅日出門,去江南八日遊,原本快樂的旅程,卻在十一月三日到江蘇獅子林時變調。當地周姓地陪,帶他們去買蠶絲被,在車上就恐嚇大家,要求全團每人都得買一件人民幣四百五十元的被子,不買,也得付兩百元人民幣。

 周某威脅,若不買就不能走出店門,還恐嚇即使在裡面被打、被鏈子綑綁,他也不負責。為求自保,大夥決定不下車,沒想到,周某竟將他們關在車上、還拔走司機的鑰匙,有人偷偷下車上廁所,也被他強拉回車上,並威脅要多關四個小時。

 團員說,當時真的很害怕,因為就連看不過去的中國導遊出面協調,都受到周某拳腳相向,而打電話回旅行社求救,也沒有得到回應,還好,有同伴趕忙打電話回台,找立委協助,再透過海基、海協會等單位處理,才讓他們脫困。

 負責行程的隆祥旅行社回應,他們以前從未聽過類似的旅客反應,但在事情發生後,帶團領隊立即介入處理,並聯絡人在大陸的總經理協助,使得團員被困兩小時即解決問題讓行程繼續。

 至於整件事情究竟如何發生的,前因後果,還必須等明天總經理返國才能說明。


我消費者信心指數 全球倒數第四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根據尼爾森(Nielsen)公司最新出爐的「全球消費者信心指數線上調查」結果,台灣消費者信心指數呈現兩位數下滑,從上半年逆勢上揚的八十三大跌至六十,排名落居全球倒數第四名。

高達九成的台灣受訪者認為,台灣正處於經濟衰退的情況,比率僅次於韓國的九十五%,以及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的九十三%;認為台灣未來十二個月就會脫離經濟衰退窘境的受訪者,更只有一成五。

至於全球消費者信心指數,則由上半年的八十八跌至八十四,下滑四點,印度依舊以一百一十四成為全球消費者信心指數最高的國家,其次為丹麥的一百一十二,南韓則仍受到消費者信心指數低迷所苦,較上半年調查結果遽跌十四,信心指數只有三十六,敬陪末座。

上半年最樂觀的挪威,本次調查消費者信心指數排名也滑落至全球第五,瑞典、新加坡、智利、愛爾蘭與拉脫維亞消費者信心指數也都下跌兩位數;只有巴西、菲律賓、紐西蘭、中國、委內瑞拉、泰國和南非消費者信心指數較上半年微幅上揚。

根據尼爾森調查,在經濟衰退時期,有二分之一的全球消費者表示將會減少購買新衣、節省瓦斯及電費,四十七%的受訪者將減少在外娛樂,約三分之一的消費者則會在日常採購時,改買便宜的生活日用品品牌。

尼爾森公司台灣區董事總經理史華登表示,調查顯示全球製衣零售產業在這一波全球不景氣中可能面臨最嚴峻的挑戰,個人科技產業明年也將會是極具挑戰的一年,因為有四成的全球消費者計畫將延緩手機和筆記型電腦支出。

本調查執行時間是在九月二十二日至十月六日全球金融危機爆發時,總共透過網路訪問了全球五十二個市場、二萬六千二百零二位消費者。

2008-11-07


李鴻禧:官逼民反 馬負最大責任

李鴻禧:官逼民反 馬負最大責任

自由 更新日期:2008/11/08 04:0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憲法學權威李鴻禧昨天表示,台灣人民的力量應該是總統馬英九和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談判時的籌碼,但馬英九判斷錯誤、決策錯誤,本來用一千名警力保護陳雲林人身安全即可,卻動用大批警力去鎮壓抗議民眾,違憲拔除國旗,放空台北市,違法侵入店家,官逼民反,警民受傷,馬英九要負最大責任,政府要出面道歉,行政院要改組,警政署及國安首長都應下台。

政府要道歉 政院要改組

李鴻禧昨捐出四千七百餘冊珍貴藏書給台大, 他在捐書場合中受訪表示,民調顯示,台灣有將近八成的民眾是選擇維持現狀或台獨,中國海協會會長訪台,早就可預期台灣人民一定會向他嗆聲,況且又是在馬英 九政治辦不好、經濟不景氣的此刻,馬英九應該跟對方說,台灣不是威權國家,派一千名警力保護陳雲林的人身安全即可,但馬竟違憲拔除國旗,還派出大批警力對 付抗議民眾。

圓山抗議 責任非蔡英文

李鴻禧說,政府要給百姓發洩怨氣的管道,當年紅衫軍走上街頭,總統陳水扁若再強硬一點,局勢也會大亂,但阿扁都忍下來了,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上街頭帶領民眾抗爭,帶領得很不錯,但後來控制不了遊行,雖應作檢討,不過民眾轉赴圓山飯店抗議及發生擦槍走火等事,這個政治責任不能歸在蔡英文身上。

對於上揚唱片事件,李鴻禧表示,北投警分局長李漢卿的祖父是他爸爸的兄弟,他是李漢卿的堂叔,兩人平常沒什麼往來,政治理念也不同。李漢卿當天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進唱片行,絕對是執法過當,即便有上級指示的壓力,警察也要依法行事,何況警察也有公務員的法律保障。

李鴻禧憂心台灣民主法治因為這次陳雲林來台而倒退,他說,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有表達言論的自由,台灣警察不是古巴警察,更非中國公安,這次警察執法過當,讓他憂心此惡例一開,未來台灣子孫將生活在警察國家的恐懼之中。


媒體也遭殃! 民視記者遭警棍伺候

(2008/11/07 09:2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綠營「嗆馬圍陳」從6日中午到7日凌晨爆發流血衝突,警方在強力驅離的過程中,一名電視台的記者被誤認成抗議的民眾,遭到警棍誤傷造成臉部和鼻子撕裂傷,這名記者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不排除對警方提出告訴。

由於群眾遲遲不肯散去,警方6日深夜開始強制驅離,過程中,民視記者蔡孟育疑似被警方誤認為前來抗議的群眾,無辜遭殃,滿身是血,緊急送往馬偕醫院,他不僅右眼被毆傷,鼻子也因為撕裂傷縫了好幾針,談起意外發生當時,他心有餘悸。

蔡孟育表示,「他一衝出來之後就不分青紅皂白,好像看到人就打,我一看到他們衝出來之後,我就要閃,頭一轉就感覺到有兩棍打…一棍打在我鼻子上,一棍打在我眼睛,然後我就有點昏了,就開始流鼻血。」

蔡孟育質疑,警方這種打法到底是在執行公權力還是發洩這幾天來的情緒壓力?是否有執法過當?他不排除提出傷害告訴,要台北市警方給個交代。

另 外,各家媒體第一線採訪的記者也有不少人掛彩,TVBS有3名記者受傷,其中攝影記者王經倫遭不明物砸傷手臂,傷勢較重;東森攝影記者楊尚仁也被石頭砸傷 頭部,縫了2針;年代新聞台女記者洪藜恩6不慎遭天外飛來的石塊砸傷眉心,當場血流如注,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診室,縫了8針。中天有3位記者受傷,其中文 字記者黃安晴頭部遭不明物品砸傷,疑似腦震盪,需留院觀察。


4協議簽定2協議送立院審議,2協議直接生效(附全文)

4協議簽定2協議送立院審議,2協議直接生效(附全文)

[李東昇的意見]這些協議的內容,人民只能接受?!

國父的理想,寫在憲法中的直接民權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只是空想?!

不會的!

台灣會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

直接民權(不只是 直接民主)的國家

這是我的職志!!!

人民有權否決政府的任何涉外協議

你同意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中午指出,今天下午簽署的四項協議,海運與空運的直航,都將送立法院審議而另兩項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海基會指出,兩協議今天簽署後四十天內生效,郵政協議也需四十天作業才生效,但食品衛生安全則是七天後即生效。

公民好好審議吧!!!

至於截彎取直航線,具體航路為何?

是否直接穿越海峽中線?

兩岸航線的定位不是國際航線嗎?

這一切都必須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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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際航線" 兩岸包機有玄機

華視 更新日期:2008/11/04 16:27

四項重大協議,其中還暗藏玄機,因為兩岸包機未來定位是兩岸特別航線而不是國際航線,每週班機增加到一百零八班,省時又省錢。

  海基、海協兩會副董事長、副會長層級協商,昨天就空運方面達成協議,兩岸將直航,建立直接航路,兩岸包機也將由每周三十六航班,增為每周一百零八航班,由周末包機改為天天都有包機。大陸的航點也將由五個增為二十一個。

  空運協議共有十三個條文及一個附件雙方都同意航路將採直接航路,建立航管部門直接交接,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強調,這是考慮國防安全後做的安排,不影響軍方需要的空域。

  對於航線定位,高孔廉說雙方都認為不是國內航線,大家有共識是兩岸特別航線。至於新航路會不會向國際民航組織註冊,高孔廉說我方不是國際民航組織會員,沒有這個問題,對岸是國際民航組織會員,但他們沒打算註冊。(記者郭鎧 張肇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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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協議簽定 桃園飛上海僅82分鐘

聯合 更新日期:2008/11/04 15:50 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歷史性江陳會談上午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下午將簽署航空、海運、郵政合作與食品安全機制等四項協議,其中空運、海運協議簽成,將大幅降低兩岸航空、海運成本,同時提升兩岸往來便利性。馬英九總統上午指示,對協議的重大意義及正面效益,所有相關部會應全力對民眾宣導說明。

兩岸簽訂的兩岸航運協議,包括開放每周包機為每日包機,航點因此由每周38班增為每周108班;大陸開放航點由5 個城市增加為21個,貨運包機兩岸各開放兩個航點,每月60 班次。

協議簽訂後,未來兩岸航線也將建立截彎取直的新航路,北方航線毋需經過第三國航空識別區,桃園至上海的航程只需1小時22分鐘,縮短了62分鐘,約可節省40%至45%的燃油,總計航空公司及旅客節省的成本,每年約達新台幣30億元。

貨機直航後,台北到上海、台北至廈門,貨運時間將減為現在的1/4,只要1.3和1個小時,若以台北對上海、北京、廣州和廈門四航線貨物直航合併計算,節省運費成本近1/3、每年節省約新台幣13億元。

在海運直航方面,台灣共開放11個主要港口,其中包含5個小三通港口;大陸開放63個港口與港區;雙方船隻稅收互免,免徵營業稅與所得稅, 由於兩岸往來船舶毋需再彎靠琉球石垣島,平均每航次節省航行時間約16至27小時,節省運輸成本15%至30%,加計彎靠第三地每航次台幣30萬元的簽證 費,若以每年4000航次計算,一年可節省12億元,有利於台商以我方港口為基地,以大陸市場為腹地,發展港口成為國際物流樞紐港。

海運直航也有助於我農產品開拓大陸等新市場,以水果從台灣出口至上海市為例,不需要經第三地換證,時間將可由8 天縮減為4天,運輸毀損可由15%降至5%,貨物上架時間又可增加4天,花卉可利用海運方式進入上海等中國大陸市場或轉運俄羅斯,台灣冬季裡作蔬菜也可拓銷中國大陸東北地區及轉運出口至俄羅斯,養殖活魚如觀賞魚、石斑魚等,也可擴大中國大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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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中午指出,今天下午簽署的四項協議,海運與空運的直航,都將送立法院審議,而另兩項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海基會指出,兩協議今天簽署後四十天內生效,郵政協議也需四十天作業才生效,但食品衛生安全則是七天後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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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江陳會 兩岸空運定期航班半年內完成 【17:05】

〔中央社〕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和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天下午簽署包括海運、空運、郵政、食品安全等四項協議。海基會隨後召開記者會,公布雙方簽署的協議內容。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傅棟成表示,半年內將完成兩岸空運定期航班協商。

二次「江陳會談」達成的空運協議,主要是將原本兩岸每周三十六班周末包機,擴大為每周一百零八班定期包機,航點由原本五個增為二十一個。

傅棟成補充說明表示,「江陳會談」達成的共識,在空運部分,將在半年內完成定期客貨運航班協商;海運部分,由於兩岸登記的船舶及在國外註冊登記的權宜輪都可以直接往來兩岸,船舶旗幟問題將比照台港海運往來模式,可掛公司旗,但船艉及主桅都不掛旗。

兩岸空運協議也新增北線航路,從台灣出發可沿國際航路B576先往北飛,再往西飛,至雙方的交接點後,由中國大陸東山接續中國大陸內陸航線;南線航路則因香港飛航情報區以北就有中國大陸禁航區,雙方未來仍須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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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簽署四項協議 郵政協議全文 【17:05】

〔中央社〕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海峽兩岸空運、食品安全、海運、郵政協議,其中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將於四十天內生效,全文如下。

為擴大兩岸郵政業務合作,便利兩岸人民聯繫與交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直接郵政合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業務範圍:雙方同意開辦兩岸直接平常和掛號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品、新聞紙、雜誌、盲人文件)、小包、包裹、快捷郵件(特快專遞)、郵政匯兌等業務,並加強其他郵政業務合作。

二、封發局:台灣方面郵件封發局為台北、高雄、基隆、金門、馬祖;大陸方面郵件封發局為:北京、上海、廣州、福州、廈門、西安、南京、成都。雙方可視需要,增加或調整郵件封發局,並由增加或調整一方通知對方。

三、郵件運輸:雙方同意通過空運或海運直航方式將郵件總包運送至對方郵件處理中心。

四、規格及限定:雙方同意商定郵件尺寸、重量等規格,並尊重對方禁限寄規定。

五、帳務結算:雙方同意建立郵政業務帳務處理直接結算關係。

六、文件格式:處理郵件使用的吊(袋)牌、清單、郵袋、查詢表格等,依雙方認可之格式。

七、郵件查詢:掛號函件、小包、包裹及快捷郵件(特快專遞)等郵件業務的查詢,由雙方郵件處理中心相互聯繫,並應提供便捷的業務聯繫渠道。

八、查詢期限:掛號函件、包裹之查詢,應自原寄件人交寄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快捷郵件(特快專遞)自交寄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九、補償責任:雙方對於互相寄遞的掛號函件、包裹發生遺失及其內容全部或一部分遺失、被竊或毀損等情形,應由責任方負責補償,並相互結算。

快捷郵件(特快專遞)之遺失、內件被竊或毀損等情形,概由原寄一方自行負責補償,不相互結算。

十、聯繫主體:(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與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相互聯繫。具體郵政業務由雙方郵件處理中心聯繫實施。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十一、協議履行及變更: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十二、爭議解決: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四、簽署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四十日內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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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簽署四項協議 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17:05】

〔中央社〕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海峽兩岸空運、食品安全、海運、郵政協議,其中食品安全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全文如下。

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健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訊息(信息)通報: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訊息(信息),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訊息(信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即時通報,提供完整訊息(信息)。

針對前項查詢請求,應迅速回應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協處機制: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採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

(一) 緊急磋商、交換相關訊息(信息);(二)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三)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四)提供實地瞭解便利;(五)核實發布訊息(信息), 並相互通報;(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畫;(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八)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 況。

三、業務交流: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範、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訊息(信息)交換。

四、文書格式:雙方訊息(信息)通報、查詢及業務聯繫,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五、聯繫主體:(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食品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聯繫實施。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六、協議履行及變更: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七、爭議解決: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九、簽署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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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簽署四項協議 海運協議全文

全文如下:

為實現海峽兩岸海上客貨直接運輸,促進經貿交流,便利人民往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海運直航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資格:雙方同意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

二、直航港口:雙方同意依市場需求等因素,相互開放主要對外開放港口。

三、船舶識別 :雙方同意兩岸登記船舶自進入對方港口至出港期間,船舶懸掛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暫不掛旗。

四、港口服務 :雙方同意在兩岸貨物、旅客通關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提供便利。

五、運力安排 :雙方按照平等參與、有序競爭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運力。

六、稅收互免 :雙方同意對航運公司參與兩岸船舶運輸在對方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七、海難救助 :雙方積極推動海上搜救、打撈機構的合作,建立搜救聯繫合作機制,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財產、環境安全。發生海難事故,雙方應及時通報,並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及時實施救助。

八、輔助事項 :雙方在船舶通信導航、證照查驗、船舶檢驗、船員服務、航海保障、污染防治及海事糾紛調處等方面,依航運慣例、有關規範處理,並加強合作。


九、互設機構 :雙方航運公司可在對方設立辦事機構及營業性機構,開展相關業務。

十、聯繫主體 :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與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十一、協議履行及變更

(一)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十二、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四、簽署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四十日內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附件:海峽兩岸直航船舶、港口安排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董事長 江丙坤       會長 陳雲林


附件 海峽兩岸直航船舶、港口安排

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議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兩岸資本並在香港登記的船舶比照直航船舶從事兩岸間海上直接運輸,在進出兩岸港口期間,其船舶識別方式比照「台港海運商談紀要」有關香港船舶的規定。

二、目前已經從事境外航運中心(兩岸試點直航)運輸、兩岸三地貨櫃(集裝箱)班輪運輸、砂石運輸的兩岸資本權宜船,經特別許可,可按照本協議有關船舶識別等規定,從事兩岸間海上直接運輸。

三、雙方現階段相互開放下列港口:

台灣方面為十一個港口,包括:基隆(含台北)、高雄(含安平)、台中、花蓮、麥寮、布袋(先採專案方式辦理)等六個港口,以及金門料羅、水頭、馬祖福澳、白沙、澎湖馬公等五個「小三通」港口。

大 陸方面為六十三個港口,包括:丹東、大連、營口、唐山、錦州、秦皇島、天津、黃驊、威海、煙台、龍口、嵐山、日照、青島、連雲港、大豐、上海、寧波、舟 山、台州、嘉興、溫州、福州、松下、寧德、泉州、蕭厝、秀嶼、漳州、廈門、汕頭、潮州、惠州、蛇口、鹽田、赤灣、媽灣、虎門、廣州、珠海、茂名、湛江、北 海、防城、欽州、海口、三亞、洋浦等四十八個海港,以及太倉、南通、張家港、江陰、揚州、常熟、常州、泰州、鎮江、南京、蕪湖、馬鞍山、九江、武漢、城陵 磯等十五個河港。

雙方同意視情增加開放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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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簽署四項協議 空運協議全文

全文如下:

為促進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發展,便利兩岸人民往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空運直航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空中航路 :雙方同意開通台灣海峽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建立兩岸航(空)管部門的直接交接程序。

雙方同意繼續磋商開通台灣海峽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

二、承運人 :雙方同意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註冊的航空公司,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航空客貨運輸業務。

三、直航航點 :雙方同意根據市場需求開放適宜客貨直航的航點。

四、定期航班 :雙方同意儘可能在本協議實施半年內就定期客貨運航班作出安排。

五、貨運包機 :雙方同意開通兩岸貨運直航包機,運載兩岸貨物。

六、客運包機 :雙方同意在兩岸週末包機的基礎上,增加包機航點、班次,調整為客運包機常態化安排。

七、商務(公務)包機 :雙方同意視情開辦非營利性商務(公務)包機。

八、準用條款 :雙方同意客貨運包機等相關事宜,準用「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的規定。

九、聯繫主體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相互聯繫。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十、協議履行及變更

(一)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十一、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十二、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三、簽署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四十日內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附件:海峽兩岸空中航路、客貨運包機安排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董事長 江丙坤       會長 陳雲林

附件

海峽兩岸空中航路、客貨運包機安排

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議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直達航路

雙方同意由兩岸航(空)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就建立北線台北與上海飛航(行)情報區直達航路、航(空)管交接程序進行聯繫並作出具體安排。


北線飛航路線為:

自B576 BERBA點(N27°04´41〞E123°00´00〞)經雙方議定之航管交接點A點(N27°26´20〞E122°25´19〞)至東山雙向使用。

(請參考置頂影片)

二、貨運包機

(一)承運人:雙方同意各自指定二或三家航空公司經營貨運包機業務。

(二)航點:台灣方面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大陸方面同意開放上海(浦東)、廣州作為貨運包機航點。

(三)班次:雙方每月共飛六十個往返班次,每方三十個往返班次。其中,雙方上海(浦東)、廣州兩個航點每月每航點各飛十五個往返班次。在每年十月至十一月間的貨運旺季,雙方可各自增加十五個往返班次。

(四)商務安排:雙方航空公司採商業合作方式經營,並向雙方航空主管部門備案後實施。


三、客運包機

(一)航點:台灣方面同意將已開放的桃園、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崗、台北松山、澎湖馬公、花蓮、金門、台東等八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大陸方面同意在現有北京、上海(浦東)、廣州、廈門、南京五個週末包機航點的基礎上,開放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武漢、福州、青島、長沙、海口、昆明、西安、瀋陽、天津、鄭州等十六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

(二)班次:雙方每週七天共飛不超過一百零八個往返班次,每方各飛不超過五十四個往返班次。其中台灣方面至上海(浦東)的班次不超過二十個往返班次。今後視市場需求適時增減班次。

(三)其他事宜:客運包機常態化安排實現後,此前的節日包機安排不再執行。春節期間可視情適量增加臨時包機。

(四)郵件運輸:雙方同意利用客運包機運送雙方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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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4協議 學者:條約性質具國際法效力 【16:15】

〔中 央社〕海峽兩岸兩會今天簽署包括空運、海運等四項協議,國際公法學者認為,江陳會所簽署的任何協議,都是對未來兩岸特定事務有影響及拘束力,均符合 1969年條約法公約第二條精神,屬於國際書面協定,並構成條約性質。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天舉行會談,對兩岸空運直航、海運直航、郵政、食品安全四項協議達成共識。江丙坤、陳雲林下午在簽署協議 儀式中,分別簽署協議文本,完成江陳二次會談四項議題的協商。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王冠雄受訪指出,1969年條約法公約第二條明定,條約是屬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於一項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的文書內,也不論其特定名稱何。

換句話說,條約不管用那一種形式簽訂,均具有相同的國際法上效力,因此不論以何種名稱簽訂,在國際法上效力都是一樣的。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陳荔彤認為,私人之間所簽訂的是契約,國家之間才有可能簽訂協定或條約,這次江陳會所簽署的協議,其實已符合1969年條約法公約第二條精神,屬於一種國際書面協定。

東 吳大學政治系教授繆寄虎認為,根據國際法,條約(Treaty)可以說是最正式的名稱,至於公約或專約(Convention)也常用於雙邊或多邊條約 中;其它諸如議定書(Protocol)、協定(Agreement)、辦法(Arrangement)、議事記錄(Proces-Verbal)、規約 (Statute)、宣言(Declaration)、條款(Provisions)、備忘錄(Memorandum)等名稱,也均被認為是條約的一種。

他並以1984年中國與英國為香港問題所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The Joint Declaration of the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of the People"2;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Question of Hong Kong)為例,說明國際上沒有任何國家否認其所代表的條約意義。

王冠雄也舉例,有時兩個國家會簽訂條約,三個或多個國家會簽訂公約;有時簽約國家間為避免繁文縟節,基於功能性與行政業務需要,會簽署換文或換函(Exchange of Notes Letters)。

對 於今天的兩會簽署兩岸空運協議、兩岸海運協議、兩岸郵件協議與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王冠雄說,不論簽署名稱為何,只要文件內涵對雙方某一特定議題有實質拘束 力,即構成具有條約的性質;尤其,這些協議均具有絕對功能性,對未來兩岸特定事務也能發揮影響及拘束力,更是國際法上對兩個政治實體所完成的法律規範準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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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治國:兩岸航班航點增加 有助陸客來台
更新日期:2008/11/04 15:36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四日電)海峽交流基金會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今天簽署協議,交通部長毛治國面對媒體詢問協議內容是否有助增加來台陸客人數時表示,如果航班、航點增加,當然會有幫助。

二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下午簽署協議,其中兩岸包機由目前三十六班周末包機,擴大為每週一百零八班平日包機,航點也由五個增加為二十一個。

毛治國下午赴立法院備詢,媒體詢問,江陳會協議是否有助增加來台陸客人數?毛治國說,如果航班增加、航點增加,當然會有幫助。

至於協議簽署後,預計來台陸客人數可增加多少?毛治國僅回答,「我想市場會成長」。9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