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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各校設政風,戒嚴幽靈徘徊校園


七十八年解嚴後,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為了不破壞校園自主,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

如今戒嚴的幽靈再度在校園裡徘徊,馬政府一上台便在五月廿六日發函給「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構等單位」,訂頒一份「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兼辦政風人員,協助推展政風業務。

法務部長王清峰辯解為:校園依法雖不可設政風人員,但校園對財產申報、法令宣導、採購法等,確有必要了解相關知識及需求,需有人負責相關聯繫、宣導工作,因此才要求校園擇才兼任。

但是試問如果僅僅是所謂的法規宣導,平時校園就有相關人員在負責,難道沒有政風人員學校之前的財產申報、採購就都違法、出錯嗎?

政風人員的設置就是對於人權自由的侵害,絕不是王清峰一句公文誤批用詞不妥就可以帶過的,法務部應該立即察明全國機關學校目前執行的程度,並且將之糾正回來以示負責,同時安國人之心。

人二復活?法部令各校設政風

2008-11-22 中國時報 【何醒邦/台北報導】

法務部五月廿六日發函各公家單位,要求現行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應選派職員執行政風工作。民進黨立委痛批,此舉不僅有違母法,且未來學校、機關變成無時不刻都有「藏鏡人」在監控,讓民主大走回頭路,要求法務部應立即停止。

戒嚴時期,國家公權力遭長期濫用,曾有執行「人二法」之「人二室」,專門從事暗中蒐證、或密告上級的工作,凡人民的一舉一動皆受監視,並縱容情治單位介入人民生活。

五月底頒布 藍縣市應已完成

五二○馬政府上任後,法務部卻在五月廿六日發函給「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構等單位」,訂頒一份「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兼辦政風人員,協助推展政風業務。推估時程,各機關早已完成。

民 進黨立委賴清德、王幸男、陳亭妃昨與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共同召開記者會,批評戒嚴時期監控民眾言行的人二制度復辟,法務部應立即停止。賴清德說,依據九十三 年三月一日施行的「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民意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設置政風人員,痛批馬政府走回頭路。

王幸男表示,「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與「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相互矛盾,有違法律優越原則。陳亭妃則反諷,訂頒此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的時間點就在新政府就任的第六天,馬政府的經濟效率不高,打小報告的效率卻特別高。

人二法早廢除 明定學校免設

揭 露此事的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則表示,七十八年解嚴後,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且為了不破壞校園自主,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但現在法務 部竟以一紙行政命令,要求各級公家單位,「只要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現在都要有,」根本是戒嚴、威權復辟,心態可議。

陳宗彥說,就他所知,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大都早已遴選完畢,而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大多不予理會、沒有積極處理。他不解指出,依照「政風人員」的專業性及素質,把政風人員的資格下放到各機關、學校職員的身上,那麼兼任政風業務的專業性足夠嗎?

該設置原則也指出,為慰勉兼辦人員之辛勞,主管機關可參照「政風人員獎懲標準表」予以獎勵,又可分為一般性的通案獎勵、與「發掘或預防」性的專案獎勵。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人二復活?王清峰坦承 公文用詞不當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於法務部發函機關、學校要求校園設兼辦政風人員被批校園人二復活,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日坦承作業疏失、公文用詞不當,強調相關人員兼辦的僅是聯繫宣導工作,絕不會做政風查核工作,已責成政風室加速修改相關公文規定。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日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馬英九上任沒幾天,法務部就訂頒「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原依法不必設置政風單位的學校等機關,自行遴派兼任政風人員,無異「人二室」復活。

賴 清德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此質問王清峰,王清峰坦承疏忽,確在五月二十一日上任隔日誤批准此一公文,在賴清德召開記者會後緊急了解,認為校園依法雖 不可設政風人員,但校園對財產申報、法令宣導、採購法等,確有必要了解相關知識及需求,需有人負責相關聯繫、宣導工作,因此才要求校園擇才兼任,但絕不會 去做政風查核工作。

王清峰強調,該公文內容確有問題,已在加速檢討修改,不會有「人二復活」的問題。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美「國防新聞」週刊報導 連逮綠營人 疑藍政治報復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曾韋禎/綜合報導〕最新一期美國「國防新聞」週刊二十四日在頭版報導,台灣民進黨人士先後遭逮捕,引發外界質疑國民黨政府在重新掌權後再度對在野人士進行政治打壓。

藍委斥過度反應 指綠企圖將案件政治化

前 駐美代表吳釗燮向國防新聞表示,他對台灣政局感到憂心,馬英九政府處理國政的方式,以及將台灣帶回過去專制方向讓他感到氣憤。不過報導也引用國民黨立委徐 中雄的話說,目前負責偵辦民進黨前官員案件的特偵組是在陳水扁任內成立,特偵組成員更是由扁指派,他認為民進黨過度反應,企圖將司法案件政治化。

這篇報導指出,台灣法律允許在審判之前羈押涉嫌人,在被正式起訴前,嫌犯可以被羈押長達四個月。目前不確定是否會有更多民進黨人士遭逮捕。


蕭美琴:警執法過當 令人聯想起戒嚴

這篇報導說,馬總統承諾與中國維持更密切關係,最近一連串的逮捕行動已引發外界質疑馬政府進行政治報復,以討好中國。前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便告訴國防新聞,陳雲林訪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令人民聯想起戒嚴時期的景象,更激怒了民進黨支持者。

不過,中央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長吳玉山表示,他不認為這些逮捕行動是馬政府意圖報復或討好中國,但逮捕行動的時機、尤其是兩位民進黨縣長,在政治上非常不當,以致讓兩人與陳水扁一起絕食抗議,造成綠營情緒激動。

報導說,華府正密切觀察台灣的發展,但美方迄今反應溫和,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日前表示,陳水扁遭逮捕是一件大事,但這件事交由台灣司法體系解決。

赴美控訴 綠委:美訝異我人權倒退

另,日前赴美控訴台灣人權倒退的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等人,昨舉行返國記者會指出,美國國會議員及人權團體對於台灣近來的民主、人權倒退表示驚訝。

蔡 同榮表示此行倉卒,但也拜會了六名國會議員,包括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副主席、亞太小組主席、人權連線主席,也拜訪國際特赦組織。蔡同榮指出,他們向美方陳述 馬政府在陳雲林訪台期間的違法作為,以及扁遭羈押等事,美方對於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退步感到驚訝。蔡並反駁國民黨的告洋狀之說,表示這是在台灣投訴無 門才前往美國。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金恆煒:沒有戒嚴的戒嚴狀態

沒有戒嚴的戒嚴狀態

「馬統」政府的「黨國」復辟之後,台灣駸駸然進入「新戒嚴時期」;基本上形同是沒有「戒嚴法」的「戒嚴狀態」。

先 回答外界批判「野草莓學運」的質問。「野草莓學運」最明確的訴求就是修改〈集遊法〉。那麼要問的是,為什麼民進黨執政時,青年學生沒有站出來,現在卻挺身 而出?問題恰恰在此。「馬統」政府藉〈集遊法〉擴張警察權力到暴虐地步,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藉口「上揚」唱片行聲音太大,就能夠侵門踏戶的「關閉」大門; 〈集遊法〉在「馬統」拿捏下,人民已無任何逃避空間;「野草莓學運」抗議「行政濫權」,確實一語中的。

「行政濫權」豈只警察而已,「葉盛茂案」法官自兼檢察官「訓人」,不是孤例,隨手撿拾,令人驚怖。

■ 為了壓制傾綠電台發聲,NCC大動干戈,警方兵出多路,拔除存在多年的台中「海洋之聲」,藉口是「地下電台」;然而合法的高雄「快樂之聲」,因為挺扁反 中,遭到施壓,威脅「停播」處分,甚至連情治單位都出面「關切」。「馬統」公然打壓言論自由到無法無天地步,當然是行政濫權、警察濫權。

■股市名嘴朱成志只因為一句「笨總統」,金管會下令「噤聲」三十天,抓到的只是「筆誤」的小辮子;過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今天成為「下馬威」!

■前總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替扁發表「十點聲明」,法務部竟而出言威嚇,要「追究」有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這不只「寒蟬」律師,也「寒蟬」言論。

■ 「押人取供」如同「警總」時代「屈打成招」。雲林縣長蘇治芬未遭傳訊而遭收押,更且先不當羈押葉安耕夫婦達兩個月之久,目的在「不正當取供」,以此做為起 訴理由;至於「本案羈押」、「他案取供」,無所不用其極。法院最後在蘇縣長絕食壓力下,「無保開釋」;司法程序橫遭踐踏。

■最後看一看「手銬」前總統的「馬統」大戲。把陳水扁打成「貪腐」是「倒扁」、「反台」的必要,捨「無罪推論」,羈押陳前總統已然「超過」,戴上「手銬」更是「超過」,用意不過是藉羞辱扁來羞辱台灣人民而已。檢察官權力極大化,人人自危。

法律有模糊地帶,有「可」與「不可」的餘地,因此為公民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在「馬統」的「新戒嚴」操弄下,「公權力」無限上綱到極致,以「戒嚴」之魂繳「民主」之械,使得台灣整體文明向下沈淪!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資料出處:自由時報(200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