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中國核能 威脅勝飛彈!如生事故 兩天波及台灣


原文出處: 自由電子報

中國核電廠 威脅更甚飛彈


2009-10-28

記者羅添斌/特稿

中國蓋核電廠的速度相當快,簡直可用「卯起來蓋」來形容,但是中國將大多數的核電廠都集中在東南沿海,一旦發生核子事故,不到兩天的時間,輻射塵就會到達台灣上空,連逃都逃不掉,中國核安問題已成為台灣必須長期監測觀察的重點。

中國目前共有十一座核電廠服役運轉,都設在江蘇、浙江及廣東,正在興建中的核電廠還有十二座(包括福建兩個廠),大多數仍集中在沿海省份,這種大量而集中的興建方式,將使得中國東南沿海的蘇浙閩粵成為核電廠超密集區,而台灣正好在此密集區的中間。

核電廠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造成輻射外洩時,會隨著風向飄向鄰國,造成無辜鄰國人民的災難,前蘇聯車諾比電廠事件即是如此,而中國在東南沿海四省密集興建核電廠,不管是台灣的北邊或是南邊,台灣都夾在其中,輻射塵有相當大的可能性會飄到台灣上空。

國 安單位及國內學者均有評估,一旦中國浙江的秦山電廠或是廣東大亞灣電廠發生重大事故,輻射塵隨著氣流或是季風,約莫二天就可能侵襲台灣;中國目前正在福建 興建的兩處核電廠,若發生重大事故,輻射塵更可能在短短的一天內就襲擊台灣,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在中國核電廠的安控作為趕不上興建速度情形下,絕對有可能 發生。

秦山核電廠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就曾發生重大事故,中方先是停廠十天進行全面處理,廠方及中國核能安控單位事後也僅輕描淡寫地說明,但事後資料顯示,這座電廠出現問題的反應爐關閉長達一年以上,事件嚴重到讓當時擔任中國總理的朱鎔基都一度宣佈要暫緩在核能上的投資。

中國最為人詬病的一點是資訊完全封閉,不讓外界自由取得資訊,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時,中國人民以及與中國核電廠密集區為鄰的台灣,都無法在安全時間內疏散避難,這種不定時炸彈引發的危機,威脅程度恐怕比一千五百枚飛彈對準台灣還要來得高,國安單位對此應有因應作為的準

備。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兩岸交流核安 美方關切


2009-10-28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安高層人士透露,兩岸將在核能安全管制上進行合作,預計明年上半年簽署核能管制技術交流備忘錄(MOU),我國將向中方提出將我核電廠所產生的高放射性核廢料,存放在中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可能性。

明年簽備忘錄 我核廢擬輸中

另據指出,由於核能安全管制及核廢料存放處理,涉及相當的敏感性,加上核廢料也可以再利用,我方與中國核安單位的接觸及交流,美方也表達高度關切。

國 安高層人士指出,原能會副主委謝得志曾在今年八月中下旬,率團前往中國訪問,期間拜會中國核安全局及多個中方核電集團。訪團在返國後曾向高層提出報告指 出,中國大量使用核電,並積極興建核電廠,台灣處在一個大量使用核電國家的鄰居,基於

國家安全立場,有必要對中國核電發展多些了解,就是為了可以避免或減 少一旦中國發生核電意外時對台灣的影響。

原能會高層 八月訪中洽談

官員表示,目前中國共有十一座運轉中的核電廠,全數設置在江浙及廣東,其中浙江秦山核電廠過去曾發生全廠斷電的意外事故;另外,正在興建中的核電廠還有十二座,除少數設在遼寧及山東外,大多數仍集中在沿海省份,興建中的核電廠在二○一四年底前,都將投入運轉行列。

另外,中國幾家核電集團也各自提出十數個核電廠興建計畫,正由中國當局審核中。若依此進度觀察,中國有可能在未來十到十五年間,就躍升為全球最大的核能發電國家。

中國核電廠 曾全廠斷電

據了解,原能會在國安會指導下,將比照經濟部兩岸經貿「搭橋計畫」模式,提出「兩岸核能搭橋計畫」,希望中、台雙方核安單位進一步交流合作,如果進行順利,希望在明年底以前,與中方核安單位簽訂「核能管制技術交流備忘錄」。

官 員還透露,台灣有關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場址選定一波數折,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若要在台設置,相形之下更加困難,加上台灣本身處在地震帶內, 根本不適宜設置高放場,因此不排除在中國積極發展核電廠並已進行高放場設置的前提下,向中方提出將我核電廠產生的高放射性核廢料,存放在中國核廢料最終處 置場的可能性。

國核電廠分佈圖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原能會撇清:沒提核廢處理


2009-10-28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國安高層釋出兩岸將在核能安全管制上進行合作的說法,八月下旬率團赴中訪問的原子能委員會副主委謝得志表示,兩岸核能管制談備忘錄還太早,至於核廢料的處置方式,則「完全沒有提到」。

謝 得志指出,八月雙方會談的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聯管道」,其次是「核能管制」。謝得志說,中國的核電廠很多都在沿海地帶,萬一發生核子事故,比 鄰的台灣將深受威脅,因此,希望討論是否能有「直接通聯」管道,萬一發生事故能一通電話直接聯繫,而不必透過層層單位往返,爭取疏散的時間。

謝得志表示,直接聯繫的層級,初步規劃為我方的原能會主委與中國核安全局局長,他表示此提議對方的反應「滿正面的」,但對方說還需要帶回跟「領導」報告。

謝得志說核安可以怎麼合作,還在談的階段,說備忘錄可能還太早,但是「核能安全無國界」,是一個非常「中性」的議題,如果連核安都談不成,「那其他的怎麼可能談成?」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喪權辱國!開放美國牛肉 台灣不如韓國!



衛生署當成秘密 管碧玲幫國人公開韓國與美國協議全文


管碧玲辦公室自10月1日即發文向衛生署要求提供美韓協議文件,衛生署10/13回覆「在網站上找不到」,迄10/23電詢衛生署均表示沒有美韓協議,既然如此,從衛生署長、吳敦義到馬英九,據何宣稱台灣所簽協議是比照韓國? 又聲稱台灣的條件優於韓國? 若不是衛生署不敢公開美韓協議、欺騙國會,就是馬英九政權一路說謊到底。

經由網友 poavosa先生、 台灣獨立媒體工作室 之協助,管碧玲辦公室取得了美韓牛肉協議(簽於2008/4/18)全文;再經駐韓國代表處協助,取得美韓簽定之「追加協議」(簽於2008/6/19)。包含衛生署10/23公告的台美牛肉協議全文,管碧玲在此公開所有協議文件全文,讓國人仔細比對,絕不能讓馬政府隻手遮天,一再以謊言欺瞞國人。

由於文件取得緊迫,如有未精確解譯比對協議文件之處,尚請網友們不吝指正並告知(ly11059a@ly.gov.tw)。

◎台灣與美國協議文

20091022台灣美國進口牛肉協議-管碧玲提供

20080418韓國美國簽訂之進口牛肉協議-管碧玲提供

進口美國牛肉協議 台灣輸韓國一大截

針對台灣與美國開放進口帶骨牛肉與牛製品協議,管碧玲今(10/26)批評台美協議條文,至少十幾處不如美韓協議,差人一大截、輸得一蹋糊塗。管碧玲痛批衛生署甚至為美國牛肉明文背書,喪權辱國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地步。

管碧玲指出,比較台美與美韓協議文,至少有十處不如韓國,這還不包含協議文中諸多文字差異隱含的立場退讓。管碧玲表示,美韓協議有兩大項目規範除狂牛病外,美國在12個月內不得有口蹄疫、24個月內不得有牛瘟疫、傳染性牛隻胸膜肺炎、塊狀皮膚病及裂谷熱病,也不得有上述疫病的疫苗接種紀錄(美韓協議2),否則韓國可立即中止牛肉進口(美韓協議3)。管碧玲認為,這相當於是在狂牛病、特殊風險物質之外,韓國開立的第二條防線,但這一大武器,台灣所簽的協議卻自動棄守,完全消失。

管碧玲指出,韓國所簽的協議還要求規範牛肉殘留物質標準,詳細到寫出放射性物質、合成抗生素、抗生素、重金屬、殺蟲劑及荷爾蒙等,必須依據韓國法令(美韓協議18),也規範須以衛生材料包裝(美韓協議19)、倉儲運送不受傳染性動物疾病源之污染(美韓協議20),並須以密封器材裝箱運輸(美韓協議21),這些韓方要求白紙黑字的協議,在台美協議中也完全不存在。

管碧玲表示,以上七項韓方要求寫入協議文的規範,均須在出口標示資訊內載明(美韓協議22-1),台灣不要求當然就沒有;此外,台美協議竟開放由加拿大輸出至美國飼養後屠宰的牛肉(台美協議8之但書),使台灣對加拿大牛肉的現行管制(不帶骨)形同失效!這種主權讓渡的事,韓國人也做不出來。而韓國明文要求90天內可以拒絕美方提列的肉商名單(美韓協議附錄3),要求美國肉商須保有兩年購買牛隻記錄(美韓協議14),台灣都吝於啟齒,任由國人健康安全暴露於風險中。

管碧玲強調,韓國在與美方簽訂協議(2008/4/18)後引發國內政治風暴,6月即與美國再追加協議,明列QSA(品質系統評估)、指定獸醫在美參與調查蒐集資訊等,且拒絕非韓商所特定要求的腦眼頭骨脊髓之輸入,進一步強化美韓牛肉進口協議;反觀台灣則在一開始就輸人一大截、輸得一蹋糊塗,楊志良還信誓旦旦台美協議有包含「韓國所沒有」的QSA、台灣的條件與韓國相同,整個政府都在對國人撒謊,而且是攸關國人食品衛生與健康安全的根本大事,馬英九政的權喪權辱國已經到了令人無可置信的地步,管碧玲要求楊志良下台負責,並立即撤銷協議之公告,重新與美國展開談判。


台灣韓國進口美國牛肉條件比較

分析整理:立法委員管碧玲辦公室 2009/10/26

條件 台灣 韓國 說明
協議主文 20條 25條
主文之補述 4條 1條
追加協議 QSA 腦眼頭骨脊髓
獸醫參與美國檢驗
台灣協議主文並無QSA規定
QSA品質系統評估 主文內無 列於追加協議
BSE外之檢疫規定 口蹄疫(12個月),
牛瘟疫、傳染性牛胸膜肺炎、多種塊皮膚病等(24個月),
無前述疫苗接種。
韓國協議2
其他疫病之暫緩出口 違反上述 立即暫緩 韓國協議3
肉商持有購買紀錄 維持2年 韓國協議14
殘餘物管制
韓國協議18
包裝材料要求
韓國協議19
運送、密封要求
韓國協議20 21
出口標示
2、18、19、20
對不合格者之檢驗 既定檢驗
Scheduled system audit
抽檢
System audit
定義項目-(8)嚴重不合格
風險物質移除維持計畫 得維持 應維持 韓14; 台10
諮商啟動 7個工作天 7天 台20
加拿大牛 30月以下於美國飼養未滿100天視同美國牛 台灣禁止加拿大帶骨牛肉
複檢限制 複驗5批(總共3次) 複驗5批 韓23 台16
90天內拒絕美商名單 韓協議附錄3
180天另開諮商 韓協議附錄4
參與美國調查 追加協議
腦眼頭骨脊髓之進口 不特定廠商提出
未提列者查到退回
限韓國廠商提出
不提出不進口
查到退回
台灣於主文18條
國於追加協議中


(資料來源: 管碧玲新聞部落格)


美牛若當廚餘餵豬 恐釀狂豬症


2009-10-27


〔記者王昶閔、陳曉宜、黃以敬/綜合報導〕前環保署長陳重信昨語出驚人的表示,政府這次大幅放寬美國帶骨牛肉、內臟、絞肉、脊髓、牛腦等風險物質進口,進入廚餘回收系統後,台灣特有的廚餘餵豬文化,恐造就全球首例的「狂豬症」病豬,將嚴重衝擊養豬產業。

一旦成全球首例 將重創養豬業

陳 重信表示,跟二○○五年美國牛肉首度開放進口相比,這次的台美協議簡直是不可思議,不但開放許多危險部位,而且一旦美國發生狂牛症疫情,原本我國有權立即 全面禁止美國牛進口,關起大門,這次協議卻大幅讓步,就算美國出現多起病例,還必須先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評估是否提升美國疫情等級,我國才能被動地宣布禁 止,形同任人擺佈,喪失了「關門」的自主權。

立委黃淑英表示,這次協議更規定,一旦有美國牛肉被驗出違規,衛生署竟只採取加強抽批查驗,被抓到第二次,才會禁止該業者繼續進口美國牛肉製品。

廚餘處理過程 病原可能進入食物鏈

此 外,陳重信憂心忡忡地表示,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會把廚餘拿去餵豬,但是台灣會,台灣進口美國牛內臟、絞肉,甚至腦、脊髓、眼、頭骨等高風險物質後,不只國 人染病風險提高,人吃剩的食物將變成廚餘進到豬隻腸胃中,說不定全球首例的「狂豬症」會在台灣出現,對台灣的養豬產業,絕對會形成巨大衝擊。

陳重信表示,狂牛症最早是從羊傳給牛,再傳給人,連人都會被傳染了,豬被感染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國家沒有狂豬病例,很可能只是缺少傳染途徑,但台灣卻有廚餘養豬文化,足以讓美國牛中的致病蛋白進入豬的食物鏈。

陳重信表示,台灣每年回收數百萬噸的廚餘,主要用途就是餵豬,當年他贊成不帶骨牛肉進口,但堅決反對內臟、絞肉等危險物質,原因之一,就是擔心狂牛症致病蛋白,會透過廚餘進入豬的食物鏈,感染豬隻。

民 進黨時期曾任疾管局長、衛生署長的立委涂醒哲昨日指出,當初民進黨政府也面臨美方甚大壓力,但還是挺住、堅持專業底線。涂醒哲表示,依據目前國際對狂牛症 的研究進展,如果他還是署長,最多也只能同意幼齡牛隻的帶骨牛肉進口,絕不會開放其他危險部位,馬政府不能為了政治利益,把人民健康當犧牲品。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美牛進口檢驗百分百? 李金龍:美篩檢率僅0.12%



(2009/10/27 11:28)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出席記者會的前農委會主委李金龍說,美國目前啟動狂牛症監控計畫屬於自願性,業者可以選擇不參加,加上美國在 狂牛症的篩檢率只有0.12%,呼籲馬政府不應該棄守國人健康;黨團幹事長王幸男則說,黨團將尋求國民黨籍立委的聯署,除了要重啟台美間談判外,也要衛生 署暫緩11月3日公告進口,並要請衛生署到立院舉行公聽會跟審查之後才能進口。

李金龍說,日本對狂牛症的篩檢率是百分之百,歐盟則是33%,但是美國只有0.12%,「這樣的牛內臟等如果進到台灣風險非常大,牛籍管理日本管的最好,也有追蹤的系統,歐盟也有強制性的牛籍管理,但是美國的牛籍管理是自願性的」。

李金龍說,如果沒有完善的牛籍管理,「沒有出生年月日,用齒齡來限制,但是誰來認定?有很多飼主根本不知道怎麼分辨年齡!」他強調,狂牛症目前無藥可醫,「台灣是一個乾淨區,不應該輕易的棄守」。

立委蔡同榮則批評,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台灣和美國簽訂的協議書跟韓國標準一樣,但是在談判前協議書上原本要求美國業者自律的字眼在最後簽訂時卻被美方刪除,「所以楊志良看到都暈了!」

立委葉宜津則質疑,美國自己的網站都承認美國牛有很多黑數的病牛,吳敦義說檢驗會比照歐盟,「但是歐盟很危險,英國還是狂牛症的發源地,我們現在還不如歐盟的標準,歐盟是24個月齡以下,屠宰標準比美國高,12個月以上的牛隻要去除腦跟脊髓,我們卻是30個月齡以下!」

(本文轉載自:NOWnews.com)



農委會坦言衝擊台牛


2009-10-27

中國時報 【朱芳瑤、吳明杰/台北報導】

政府大幅美國牛肉全面進口,引發各界砲轟。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日強調,台美談判結果已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的標準還要嚴格,至於眼、腦、脊髓、頭骨等危險部位,雖未白紙黑字禁止進口,「政府會用各種方法不讓它進來」。

陳武雄昨日在立法院備詢,立委李慶華問他敢不敢吃美國牛肉。陳武雄說,他與家人都敢吃,但並不鼓勵國人吃,引起現場一片譁然。另名立委問了相同問題,他則又說,「國人自有判斷」。

對於美國牛肉開放進口,國防部昨天表示,由於國軍副食供應站簽約廠商目前供應的是紐、澳牛肉,而且整個合約期限要到明年底才到期,因此國軍不會採購美國牛肉供官兵食用。

外界質疑,談判未白紙黑字禁止美國牛、腦、眼、脊髓、頭顱等部位進口,屆時若廠商申請進口,亦不算違法。陳武雄則一再重申,「會用各種方式不讓它進來」。

另方面,美國牛肉進口來台,最大的競爭對手為紐、澳的牛肉,但陳武雄也坦言,國內畜產業者也會面臨衝擊,農委會將加強對國產牛肉的促銷與市場區隔,並規畫設置國產牛肉專賣店。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狂馬症


2009-10-26


狂牛症可怕,但只要不吃美國牛肉,就沒有罹病危險,因此儘管馬政府向美國低頭,做出喪權辱國的讓步,台灣人民至少可以罷吃,爭回國家尊嚴與生命安全的保障。

但是,狂馬症卻像天羅地網,所有台灣人,從大官到小老百姓,無一可以遁逃於天地之間。什麼叫狂馬症?就是中國政策中所含的劇毒, 一旦台灣對中國全盤開放,例如簽署ECFA,將會感染此一病毒,導致全身毒發死亡。

不吃牛肉,可以忍受,但ECFA一簽,台灣的就業市場、產業都會受到嚴重衝擊,對市井小民的影響最大。尤甚者,中國資金、商品與產業侵入台灣後,一般人將淪為待宰的羔羊,根本無法逃避。

所 以狂牛症固然可怕,但人民總有趨吉避凶的自保之道,至於狂馬症是「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的症狀,病毒一旦入侵,縱有華佗的醫術,仍回天乏術, 台灣恐將斷送生命。令人憂心的是,統派媒體刻意放大渲染美國牛肉的危害,卻對危及台灣命脈的中國政策狂馬症,刻意掩蓋其致命威脅。

中國的經濟統戰部隊、政治統戰部隊、文化統戰部隊,所有侵台部隊都暗藏在中國的木馬內部,一隻一隻木馬被拉進台灣社會,接受民眾的喝采與歡迎,並且膜拜其雄偉壯觀的外表。

等到台灣人民失去戒心,開始狂歡作樂,出現狂馬症的昏睡症狀時,木馬裡的中國部隊便會一縱而出,進行屠城。那時台灣人民才會後悔受到統派的蒙蔽,只防範狂牛症卻未提防狂馬症,導致悲劇的發生。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釋字665忽視人權之保障(許惠峰)

扁案一審換法官是否有違「法定法官原則」之爭議,終於由大法官們做出了遲來的解釋文,不論解釋文的結果認定換法官違憲與否,直到一審案件宣判完畢後才做出的解釋,猶如病人早已身亡,醫生才對用藥正確與否表示意見,私毫不顧病人即時的權益,對於人民認為遭受不公平審訊而有違憲之虞的質疑,身為憲法的守護神,基本人權的捍衛者,竟可於案件宣判後才於面臨被告發瀆職之壓力下,做出解釋文,其對捍衛人權之決心,可見一斑。

釋字665號認為「為維護法官公平獨立審判,增進審判權有效率運作,法院案件的分配,如依事先訂定的一般抽象規範,將案件客觀公平合理分配於法官,足以摒除恣意或其他不當干涉案件分配作業,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及法官獨立審判的意旨相符。」此論點乍看之下,似乎言之成理,有憑有據,實則,禁不起下列幾點的檢證:

一、有人為的決定,就有操控的可能性
台北地院分案要點第43點規定「本要點所稱審核小組,由刑事庭各庭長(含代庭長)組成,並以刑一庭庭長為召集人。庭長(含代庭長)不能出席者,應指派該庭法官代理之,惟有利害關係之法官應迴避。審核小組會議之決議,應以過半數成員之出席及出席成員過半數意見定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召集人。」此分案規則係由過半數庭長之出席及出席庭長過半數意見定之,即採多數決之方式為之,本質上乃人為之決定,如何確保其不被操控?當承辦法官協商不成時,為何不公開抽籤決定,以杜絕外界疑慮,令人費解!

二、事先明確的規範,仍可能干涉案件之分配
德國基本法第101條第1項明定,非常法院不得設置;任何人受法律所定法官審理的權利,不得剝奪,此即「法定法官原則」。該解釋文認為此原則「包括應以事先一般抽象的規範明定案件分配,不得恣意操控由特定法官承辦,以干預審判及不排除以命令或依法組成(含院長及法官代表)的法官會議,訂定規範作為案件分配的規定。」依此解釋文之意旨,乃指依法組成之法官會議,可訂立規範為客觀分配案件之依據,並非法官會議得以多數決之方式,自行決定如何分案。再者,該要點係由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會議授權該院刑事庭庭務會議決議制訂,刑庭法官自己訂立規範授權自己有權決定如何分案,此舉合乎客觀公正?倘庭長會議多數決之分案規則妥適,何以法院一般的分案規則係採抽籤決定?而扁案於起訴後為何不直接由庭長會議多數決分案之?解釋文以「事先一般抽象的規範明定案件分配」等語,即推論無法恣意操控由特定法官承辦,顯然違反一般人之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試問,若法律事先明定任何案件皆由院長組成五人小組決定之,與現行分案要點有何不同?難道此一事先明確之規範亦無法干涉案件之分配?

三、「法定法官原則」應優於「訴訟經濟」及「防止裁判歧異」之考量
另解釋文以「避免重複調查事證的勞費及裁判歧異,符合訴訟經濟及裁判一致性的要求。」為由,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第第6條及第7條有關相牽連案件得併案之規定,然而,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及刑法之「謙抑思想」,刑事案件本不得採「類推適用」之法學方法,涉及被告得否受到公平合理審判程序之基本人權之保障,自不類推適用其他法律。再者,「訴訟經濟」旨在提升裁判之效率,扁案中所涉之洗錢案及龍潭購地案,本與國務機要費案之案情不同,僅將國務機要費案併至他案,而保留其餘二案由原審法官辦理,豈不因人手較多,而更有效率,至於案情既然不同,又何來裁判歧異之顧慮?況且,司法判決本質上即有歧異之可能性,此乃設立審級制度之緣由,若判決皆為一致,又何需設立上訴制度加以救濟。法定法官原則乃法治國家保障人民獲得公平審判,不受國家機器利用司法制度恣意侵害之重要工具,自不應任意由其他原則所取代。

綜上,釋字665號解釋文所憑之法理依據,脫離社會常情,以為由庭長會議多數決之決議選定法官,社會大眾即會認同此乃客觀公正之分案原則,此與台灣社會對司法公信力之認知存在不少落差,公開的抽籤制度,無疑地會減少人為的操控的空間,而非庭長會議的多數決!

(作者許惠峰為台灣人權律師團成員)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民主倒退!台灣新聞自由全球59名 跌23名 輸海地

政府干預 我新聞自由掉23名

2009年10月21日蘋果日報

【劉永祥、王烱華╱台北報導】「無國界記者」組織昨發布二○○九年全球新聞自由度評比,台灣由去年的第三十六名大幅滑落至第五十九名,原因是「台灣新的執政黨意圖干預公、民營媒體,政治活躍人士的暴力行為則進一步傷害新聞自由。」

對此,新聞局長蘇俊賓說,一個組織要評比那麼多國家,很多都是憑印象,「在媒體印象上需要加強的部分,我們會檢討。」他說,檢視過去一年多,政府未干預媒體,媒體檢驗及批判政府也未受到任何壓力,政府會積極向關心台灣媒體自由的國際組織說明,也歡迎他們來台實地考察。

置入性行銷介入媒體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說,調查結果令人震驚,政府以預算對民營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再透過人事干預公營媒體,馬政府若有心尊重新聞自由,應即停止購買新聞。

世新大學教授彭懷恩說,政府和執政黨都透過社團及企業,以廣告及置入性行銷影響媒體,雖然如此,但「台灣的言論自由絕對沒有下降」。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說,過去一年,政府影響公私營媒體,及旺旺集團買下《中時集團》,使得兩岸新聞報導出現自我設限,是新聞自由度下滑的另一因素。

無國界記者組織總部設在法國巴黎,今年共評比一百七十五個國家及地區。今年五月美國「自由之家」公布的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也由去年的第三十二名跌至第四十三名。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台灣媒體自由 大幅倒退23名

2009-10-21

〔記者黃維助/綜合報導〕馬政府上台後,台灣媒體自由嚴重倒退,繼美國「自由之家」評比台灣新聞自由排名下滑後,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公布的二○○九年新聞自由指標,台灣從去年的全球卅六名慘跌到五十九名,大倒退廿三名的主因,為政府試圖干預媒體及示威者攻擊記者。

原因之一:政府試圖干預媒體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昨晚對此回應,政府絕無干預媒體自由等情事,但會虛心檢討。

無國界記者組織在調查一七五個國家或地區去年九月到今年八月的新聞自由情況後,編輯成二○○九新聞自由指標(Press Freedom Index)。

台灣今年的排名落在並列五十七名的布吉納法索和海地之後,為第五十九名。RSF的報告說:「台灣的新執政黨試圖干預國有和私營媒體,而若干活躍人士的暴力行為,進一步傷害了新聞自由」。

自RSF二○○二年開始公布這項排名以來,台灣最差的名次是二○○三年的六十一名,及二○○四年的六十名;過去兩年則分為卅二名、卅六名。

對於馬政府上台後,台灣新聞自由排名已兩度在國際評比機構中下滑,尤其今年台灣的排名竟還落後香港十一名(香港排名四十八),蘇俊賓說,一個機構要評鑑這麼多國家,很多都是印象,也許有些敏感的質化指標,如個別群眾事件,「這些我們都應檢討」。

蘇俊賓強調,台灣對媒體相關的監督機制,是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負責,檢視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政府並沒有干預媒體,且當政府做得不好時,也沒有見到媒體批判政府會有壓力,但政府都會虛心接受指教。

除了台灣,南韓今年也大幅倒退,從四十七掉到六十九名;RSF表示,原因為「多名記者和部落客被逮捕,及保守的政府企圖控制批判的媒體」。

中國的新聞自由依然在末段班,去年一六七名,今年一六八名,在所有國家和地區中倒數第八。

今年名列前茅的仍以歐洲國家為主,包辦前十三名,一至五名分別為丹麥、芬蘭、愛爾蘭、挪威、瑞典;但RSF在報告中警告,法國、義大利等國過去一年都發生了一些新聞自由倒退事件,使歐洲模範地位動搖。

美國則從卅六名進步到廿名,RSF稱之為「歐巴瑪效應」。報告指出,雖然還有待改進,但至少美國司法當局「已不再像布希時代那樣以國家安全之名囚禁記者及侵犯公民自由」。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台灣媒體自由倒退23名! 綠委:換照變撤照還不叫干預?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21)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台灣媒體自由嚴重大倒退;立委葉宜津說,馬政府上任後讓新聞自由從36名變成59名,根本是嚴重大倒退,葉宜津更質疑,「新聞局聽說要更進一步的操控媒體,要請專家學者修改廣電三法,要把現在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六年換照一次改成六年撤照重發,准不准就看你乖不乖聽不聽話?」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的評比,台灣新聞自由指標為59名,報告中並說,台灣的新執政黨試圖干預國有和私營媒體,而若干活躍人士的暴力行為,進一步傷害了新聞自由;葉宜津抨擊,國民黨傾中之後,學習了極權國家的大倒退,「台灣民主自由的來不易,新聞局不要假學者之名,更進一步的想要掌控媒體,把換照改為撤照重發,就是要用重分配來掌控媒體!」

葉宜津說,馬政府的做法不知不覺上已經讓台灣民眾受害的事情不斷發生,「如果不願意過極權生活,剩下的武器只有選票」。

對於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說政府絕對沒有干預媒體,甚至暗批評比不公平,「不要說謊,也不要死鴨子嘴硬,評比已經說政府干預到媒體,哪家電視台沒有接過中央關心的電話?蘇俊賓呀蘇俊賓,對台灣有利的評比你就說對,對台灣不佳就說不準?請你看清楚事情的真相!」

立委管碧玲也舉自己上政論節目談論朱立倫岳父股票大漲,卻遭電視台高層要求終止議題為例,批評政府高層操控媒體運作,「對馬英九已經沒啥寄望了,年紀一大把了,但是這些剛踏入政壇少年得志就位居高官的人,學者風範都不知道丟到哪邊去了。!」

本文轉載自:華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