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蔡衍明下達中時擁馬三大指令


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以個人名義買下中時集團,各界都在關切《中國時報》報風會不會有所改變。

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以個人名義買下中時集團,各界都在關切《中國時報》報風會不會有所改變。

果然,十一月十六日,在蔡衍明入主《中國時報》半個月,特別利用假日召集中時一級主管吃飯,
下達三道指令。

第一道就是:全力擁護馬英九總統!

二、化解兩岸人民誤會;

三、所有新聞皆無關統獨。

席間蔡衍明告訴中時一級主管,既然人民已經選了馬政府,媒體應該要好好的讓政府做事。

對於蔡衍明的話,有人質疑,媒體不就是要監督政府嗎?蔡衍明還打圓場地說,就是政策一出來的時候應該要支持
,不要太急於批評。

言下之意不但為《中國時報》將來的「擁馬」確立路線,而他更自豪當外界都在
「唱衰台灣」之際,他則以行動全力「唱旺台灣」...


資料出處: 今週刊

江建祥:警察暴力案件的處理──東西的比較

江建祥專欄/警察暴力案件的處理──東西的比較


根據洛杉磯市政府日昨所發表的新聞稿,洛杉磯市議會將針對市長所提的建議,審查洛市警局就侵犯人權案和被害民眾與媒體記者所達成的初步和解協議。這個和解協議所牽涉的數字高達一千三百萬美金,創下洛杉磯市政府民事賠償額的新高。

  這個和解案起因於2007年五月一日,洛杉磯西班牙裔移民為了抗議新移民法草案所可能造成的不公,於是,在洛杉磯串聯,上街頭示威遊行。遊行接近尾聲的時 候,示威的民眾和洛杉磯市的鎮暴警察,在麥克阿瑟公園對峙,僵持不下。當時有少數示威民眾,違法阻斷交通,並且對鎮暴警察丟擲寶特瓶和石塊,一陣混亂和激 烈口角之後,鎮暴警察為了要驅散群眾,首先使用英語廣播,命令大部分只會聽西班牙語的群眾解散,然後一字排開,逐漸向群眾靠近,過程中鎮暴警察使用木棍毆 打不服命令的民眾,甚至對民眾發射橡膠子彈。除了民眾之外,在場採訪的媒體記者也紛紛掛彩。

 事 發隔日,同屬西班牙裔的洛杉磯市長,立即要求警察主管單位對該警察暴力事件進行調查;同時,各個民權團體和人體傷害律師群也紛紛站上火線,替被害的民眾出 聲。事後,許多人對施暴的警察和洛杉磯市提起民權訴訟(Civil Rights Action),主張警察在行使職務的時候,假借公權力,非法侵害人民身體、生命和財產等權利,顯然違反聯邦民權保護法42 U.S.C. §1983,應付損害賠償責任。

 對市政府的求償有二種不同的法理基礎:一是聯邦民權保護法規定,市政機因對所屬員警或雇員疏於訓練和監督,而造成第三人的損害,應該負責;二是同條法律規定,市政機關必須對其錯誤的公共政策或行之已久的惡例所造成的損害負責。

  洛杉磯的員警在事後調查的程序中,堅稱他們從來沒有受過適當的訓練,無法適當地處理示威遊行群眾拒絕解散的狀況。洛杉磯市議會所成立的調查小組報告,也坦 誠當時現場警察指揮系統產生嚴重的缺失。當時現場的警察指揮官在事發一個禮拜內即遭到降級調職處分,並在十天後自動請辭,至於其他的涉案員警,在今年七月 八日,懲戒調查完畢後,總共有十九名警官受到處分。洛杉磯警察局也在事發後第三十天,成立了新的危機處理和訓練小組。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洛 杉磯市政府對所屬警察人員的違法缺失,不但事發之後立即成立自我調查小組,充分檢討事件的原委,更進一步地廣徵社會輿論和社區賢達的意見,來作為改進的參 考。對於涉案的主管警官,洛杉磯警察局長迅速明確的處分,得到社會普遍的認同和嘉許,而市政府對被害人民事賠償請求的處理,也表現出大權在握的父母官也可 以有不推卸責任的道德勇氣。

 把洛杉磯市政府此番可圈可點的謙虛表現,拿來和 中國黨在台灣處理災後補償和警察暴力事件的手段相比,實在令人對中國黨的惡劣行徑感到不齒。 馬英九對東星大樓受災戶索賠的一再刁難,和對此番陳雲林訪台,所屬警察人員對台灣人的施暴惡行的漠視,甚至大言不慚的否認,充分顯示出他那殖民統治者的傲 慢和無理。

 洛杉磯市政府把被害的民眾視為主人翁,不但是提供他們執政法理基礎的選民,更是繳納稅金的衣食父母。而以馬英九為首的中國黨則是承襲中國人視民如草芥,不把人當人看的政治傳統,站在置高點上,以邪痞殖民統治者的梟叫狼嚎和令人憎恨的傲慢態度,鄙視徬徨無助的善良百姓。

 食人族的王孫雖然曾經到文明的國度留學,仍然改不了喫人的惡習,文明國家的執政者和食人蠻族的王孫最大的區別在:一個基於對神的敬畏,充分重視人存在的價值和尊嚴,而另一個心中無神,不知因果報應的必然,敢於視人民為他統治的標的物subject,而隨意剝削踐踏。

  台灣人在過去八年中歷經了一場民主內戰。中國黨及其台奸附庸利用台灣人的先賢烈士用血汗生命等昂貴代價所換得的民主,反過來和台灣人展開一場抗拒轉型正義 的慘烈戰役。在黨國陰魂未散,專制體系繼續盤踞政府各個機關的狀況下,透過統派媒體的興波助瀾,和台灣人鄉愿領導者的婦人之仁,以及和解共生的錯誤政策, 台灣人最終嚐到被擊敗的羞辱和苦果。

 目前,對付中國黨復辟之後的一切倒行逆施舉措,唯一的 方式就是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一方面,台灣人要放棄過去拘泥於體制內改革的作法,適當、適時地對中國黨暴政,採取體制外革命,用不按牌理出牌的方式拖垮中 國黨;另一方面,台灣人要利用中國黨繼續用來瞞騙世人的司法體系,反過來控訴中國黨的暴虐。如此體制內外,交互替換,虛虛實實,輪番上陣,才能讓中國黨應 接不暇。

 台灣的侵權行為法,因沿襲大陸法系的緣故,在法理上尚欠完備,但簡單的一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的民法條文,聊甚於無,總還勝過中國黨胡謅出來的大小水庫脫罪理論。

民進黨和民間團體,如司法改革委員會等,應該要挺身而出代表基本人權受侵害的被害人對涉嫌的員警、警察局、市政府、中國黨,甚至馬英九本人提起民事訴訟。法院雖然是中國黨開的,訴訟畢竟是凶事,就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中國黨除了向共匪磕頭之外,還有什麼逢凶化吉的妙方。


(作者為江建祥)

資料出處:南方快報<江建祥專欄>2008/11/25

振興案如空白支票,金額無限隨時提領

笨蛋總統 無能內閣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

特別條例、空白支票、金額無限、隨時提領


民進黨黨團記者會資料 20081124

一、一個字價值超過8.85億!

行政院 函送立法院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全案之條文數僅有7個條文,共475個字(含37個標點符號),若依行政院日前向國民黨黨團所做 之報告內容,擴大公共投資計畫方案預算規模為4,203億元,則該條例中每個字、每個標點符號價值超過8.85億元,該條例中的光標點符號就值327億 元。

二、立法院開空白支票,馬政府隨意填金額!

七個條文,沒有監督機制、只有排除限制, 該條例排除預算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更重要的是排除公共債務法,但是這樣龐大預算相關監督機制卻付之闕如。甚至該條例也未明定特別預算總額,只要求國會空 白授權於馬政府隨時、隨意地編製特別預算。細究該條例之內容,僅於第六條訂定排除預算法、公債法、財劃法之規定,但有關明確經費來源(即使全數以舉債支應 亦應寫清楚)、額度、預算編列及支用方式卻付之闕如,此條例一過,等同開了一張空白支票,金額任馬政府填寫。

馬政府一上台急就章辦理「擴大 內需」大幅舉債583億,表示可以提高經濟成長率0.45%,達成年度4.8%之目標,但主計處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然給馬政府重重的一巴掌,97年第3季 GDP負成長1.02%、第4季負成長1.73%,預計97全年度經濟成長率為1.87%。583億債舉了、錢用了,卻像石頭丟到大海中。我們也認為當下 振興經濟景氣非常重要,但為避免再蹈「擴大內需方案」弊端連連的覆轍,讓預算經費宛若丟入大海,而刺激不了任何經濟,「四年四千億」這樣大型的跨年度計 畫,也可說是大型的「舉債計畫」,影響國家財政甚鉅,立法院有義務做好監督的責任,不可能倉促空白授權。

三、金額不限、隨時提領

「振 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特別預算編制98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七個條文要立法院為未來的特別預算背書,條例第六條明定 適用期間為四年,四年內,馬政府隨時可以提領預算,不夠用時還可以持續加碼預算。甚至期間跨越這任總統任期。根據日前行政院向國民黨報告的內容,預算規模 將達4203億,如何使用、用在何處,僅在第四條用36個字交代用於交通網、安全及防災環境、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建設。

沒 有計畫細目,當然也沒有效益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替代方案、預算額度等。這樣龐大的預算,原應以「重大建設計畫」項目為優先,但是在行政院函送條例中,何 種計畫、計畫預算規模卻完全空白,宛若馬政府ㄧ上台馬上編列「擴大內需預算」的放大版。馬政府會不會是給民眾3600元的消費券,卻利用排除債限,在選舉 時大方地給地方樁腳3600萬元的「小型工程款」?

四、無能內閣急就章、昨非今是

1.監 察院糾正延續性工程不應改列特別預算依行政院目前端出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內容,主要仍係現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列計畫、預算之延續,依預算法之精 神,延續性工程計畫經費各年度分配額,應按年編列預算,不宜改列於特別預算,92年底民進黨政府提出5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時,國、親 兩黨即以延續性工程不應改列於特別預算為由予以杯葛,現在換了位置馬上就換腦袋。

A. 國親兩黨審查「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時,於第5條明定:本條例施行前已核定且執行經費超過百分之三十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繼續經費,不得依本條例提出特別預算。

B. 監察院於2004/8/4曾針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草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逕將原編列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十三項重大延續性工程計畫經費改列於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不僅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與預算法相關規定亦有不符,提出糾正在案。

2. 急就章,無法制 當初國親反對民進黨5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時,表示經費額度龐大,計畫內容、作業程序等應更為審慎,因此,於修訂該法時明定:編列特別 預算之計畫必須完成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報告,提報行政院核定,始得據以辦理細部設計,並按計畫 期程分年度提出經費需求,且須將相關書件及報告亦應隨各該年度特別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現在4年4,203億元規模難道不大,且已有前例可 循,但行政院提出的條例,卻未對相關計畫有嚴謹之事前審查作業規範,更未對計畫監督機制提及隻字片語。果真一黨獨大,法、制度皆可置之不顧!?馬政府既有 前例可參考,卻仍提出這項急就章、拼裝式的計畫,實在令人遺憾。觀之整部法律、七個條文,主要目的在於排除現行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限 制,簡直是公共債務法的「太上法」。我們呼籲馬政府應就現有財政情況詳加評估,提出更為完整的建設計畫規劃、效益評估、財源規劃後,再伸手向人民要錢,而 不是趁著「國際情勢」不佳,就「大膽舉債」趁火打劫、趁亂加碼。

解放軍浙江兩棲基地 模擬奪我外島

2008-11-25

解放軍在浙江朱家尖島設置完整的兩棲登陸基地,圖為島上一處裝甲部隊集結地。(Google高精度圖片,漢和月刊購買使用權)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儘管兩岸氣氛和緩,但中國人民解放軍仍未放棄島嶼登陸作戰的準備,最新一期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指出,衛星照片發現在浙江定海地區朱家尖島上發現了規模龐大的兩棲登陸訓練基地,用來模擬奪取台灣外島。

國防部官員表示,解放軍從來未放棄動武的準備,軍方都有掌握相關情資,但不便對外透露細節。

衛星照片 揭露解放軍部署

漢和指出,朱家尖島佈滿各種軍事設施,其中包括至少四個裝甲部隊集結地,駐防了六三A兩棲登陸戰車和六三C兩棲裝甲車,另外還有約七十艘的中小型登陸艦;島上還有一座小型機場,裝甲部隊的各種車輛直接滯留於沿岸地帶。演習、訓練似乎在該島的若干個海灘上頻繁進行。

漢和總編輯平可夫聲稱該島可能是南京軍區第一集團軍第一兩棲機械化師的訓練場地,模擬訓練的假想目標是奪取台灣外島,目前解放軍有兩個兩棲機械化師,另外一個是廣州軍區四十二集團軍第一二四兩棲機械化師駐防廣東博羅。

漢和認為兩個陸軍兩棲機械化師在對台作戰中,可以分別對台灣本土北南兩個方向實施攻擊,位置較為北邊的第一兩棲機械化師甚至不需要穿越台灣海峽,就可以直接從台灣北海岸登陸進攻台北都會區。

平可夫指出,第一兩棲機械化師除了用於對台作戰外,在對日有事時也有角色需要扮演,若需要登陸釣魚台,該師具備足夠作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