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振興案如空白支票,金額無限隨時提領

笨蛋總統 無能內閣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

特別條例、空白支票、金額無限、隨時提領


民進黨黨團記者會資料 20081124

一、一個字價值超過8.85億!

行政院 函送立法院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全案之條文數僅有7個條文,共475個字(含37個標點符號),若依行政院日前向國民黨黨團所做 之報告內容,擴大公共投資計畫方案預算規模為4,203億元,則該條例中每個字、每個標點符號價值超過8.85億元,該條例中的光標點符號就值327億 元。

二、立法院開空白支票,馬政府隨意填金額!

七個條文,沒有監督機制、只有排除限制, 該條例排除預算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更重要的是排除公共債務法,但是這樣龐大預算相關監督機制卻付之闕如。甚至該條例也未明定特別預算總額,只要求國會空 白授權於馬政府隨時、隨意地編製特別預算。細究該條例之內容,僅於第六條訂定排除預算法、公債法、財劃法之規定,但有關明確經費來源(即使全數以舉債支應 亦應寫清楚)、額度、預算編列及支用方式卻付之闕如,此條例一過,等同開了一張空白支票,金額任馬政府填寫。

馬政府一上台急就章辦理「擴大 內需」大幅舉債583億,表示可以提高經濟成長率0.45%,達成年度4.8%之目標,但主計處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然給馬政府重重的一巴掌,97年第3季 GDP負成長1.02%、第4季負成長1.73%,預計97全年度經濟成長率為1.87%。583億債舉了、錢用了,卻像石頭丟到大海中。我們也認為當下 振興經濟景氣非常重要,但為避免再蹈「擴大內需方案」弊端連連的覆轍,讓預算經費宛若丟入大海,而刺激不了任何經濟,「四年四千億」這樣大型的跨年度計 畫,也可說是大型的「舉債計畫」,影響國家財政甚鉅,立法院有義務做好監督的責任,不可能倉促空白授權。

三、金額不限、隨時提領

「振 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特別預算編制98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七個條文要立法院為未來的特別預算背書,條例第六條明定 適用期間為四年,四年內,馬政府隨時可以提領預算,不夠用時還可以持續加碼預算。甚至期間跨越這任總統任期。根據日前行政院向國民黨報告的內容,預算規模 將達4203億,如何使用、用在何處,僅在第四條用36個字交代用於交通網、安全及防災環境、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建設。

沒 有計畫細目,當然也沒有效益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替代方案、預算額度等。這樣龐大的預算,原應以「重大建設計畫」項目為優先,但是在行政院函送條例中,何 種計畫、計畫預算規模卻完全空白,宛若馬政府ㄧ上台馬上編列「擴大內需預算」的放大版。馬政府會不會是給民眾3600元的消費券,卻利用排除債限,在選舉 時大方地給地方樁腳3600萬元的「小型工程款」?

四、無能內閣急就章、昨非今是

1.監 察院糾正延續性工程不應改列特別預算依行政院目前端出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內容,主要仍係現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列計畫、預算之延續,依預算法之精 神,延續性工程計畫經費各年度分配額,應按年編列預算,不宜改列於特別預算,92年底民進黨政府提出5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時,國、親 兩黨即以延續性工程不應改列於特別預算為由予以杯葛,現在換了位置馬上就換腦袋。

A. 國親兩黨審查「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時,於第5條明定:本條例施行前已核定且執行經費超過百分之三十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繼續經費,不得依本條例提出特別預算。

B. 監察院於2004/8/4曾針對「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草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逕將原編列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十三項重大延續性工程計畫經費改列於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不僅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與預算法相關規定亦有不符,提出糾正在案。

2. 急就章,無法制 當初國親反對民進黨5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時,表示經費額度龐大,計畫內容、作業程序等應更為審慎,因此,於修訂該法時明定:編列特別 預算之計畫必須完成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前置作業報告,提報行政院核定,始得據以辦理細部設計,並按計畫 期程分年度提出經費需求,且須將相關書件及報告亦應隨各該年度特別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現在4年4,203億元規模難道不大,且已有前例可 循,但行政院提出的條例,卻未對相關計畫有嚴謹之事前審查作業規範,更未對計畫監督機制提及隻字片語。果真一黨獨大,法、制度皆可置之不顧!?馬政府既有 前例可參考,卻仍提出這項急就章、拼裝式的計畫,實在令人遺憾。觀之整部法律、七個條文,主要目的在於排除現行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限 制,簡直是公共債務法的「太上法」。我們呼籲馬政府應就現有財政情況詳加評估,提出更為完整的建設計畫規劃、效益評估、財源規劃後,再伸手向人民要錢,而 不是趁著「國際情勢」不佳,就「大膽舉債」趁火打劫、趁亂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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