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貓纜邊坡掏空 市長道歉

貓纜

貓纜邊坡掏空 市長道歉

〔記者邱紹雯、林恕暉/台北報導〕

台北市木柵貓空纜車第16號塔柱因近日基座邊坡土石持續崩落,藍綠兩黨同聲
譴責;國民黨籍議員林奕華抨擊邊坡早已「不堪一擊」,市府卻只會「等評估」
﹔民進黨籍議員莊瑞雄等人提出最新鑽探照片,直指塔柱位於破碎頁岩,質疑
四大技師公會隱瞞實情。

市長郝龍斌說,當初貓纜繼續行駛,如造成任何民眾權益損失、不便,他願意
表達歉意。林奕華昨天上午勘察邊坡下方的棲霞山莊及政大御花園社區;莊瑞
雄、黃向群、劉耀仁、王孝維則會勘貓纜塔柱。

市政府副秘書長譚國光表示,搶修工程希望趕在明年防汛期前完成,完成前,
不排除還會有土石流失,將加強防護,山下也派員24小時監測。

遷移塔柱待鑑定出爐

新工處表示,塔柱周邊地錨及土釘護坡工程原定下月底完工,受雨勢衝擊,地
形地貌已改變,須變更設計,進度勢必延遲;未來擬在塔柱周邊打上4根岩錨、
8根鋼索。

市議員李慶鋒等人質疑,市府9月30日決定貓纜恢復營運,又在10月1日宣布下
午停駛,代表決策錯誤,郝龍斌為何不道歉?現在光是邊坡整修就要花1億3000
萬元,還不包括塔柱,許多居民都希望15、16號塔柱遷走。

昨天郝龍斌在議員一再批評後,才表達歉意。他說,先前市府已在邊坡放置太
空包,這幾天大雨顯示初步功能已發揮,是否遷移塔柱,市府沒有既定立場,
只要四大技師公會的專業鑑定報告月底出爐,市府會馬上做。

塔柱疑位於破碎頁岩

莊瑞雄等人出示最近貓纜塔柱BH-2鑽探照片,直指塔柱位於破碎的頁岩,鑑定
團隊卻聲稱位在堅硬岩磐,疑似欺騙大眾。

鑑定團隊發言人李咸亨認為前後並無出入,取樣岩石能維持10公分以上完整即
屬「良好」,岩石可能受到鑽探扭裂,也可能是原本的裂縫,他強調,第16號
塔柱周邊岩層,地表3公尺下確為良好岩層,地表至3公尺間的土壤流失是在「
預料之內」,也在「掌握之中」。


「笨總統」惹禍? 朱成志停職1個月

2008-11-14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擁有廣大「菜籃族粉絲」的股市名嘴、萬寶投顧董事朱成志,昨被金管會裁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理由是用錯名詞、寫錯數字,朱成志雖已刊登道歉啟事,但金管會表示,從發函日起算一個月,朱成志不可以發表文章、受邀演講、主持節目、寫專欄等等,要他消音一個月。

  金管會官員昨在記者會上指出,朱成志因為把「借券交易量」寫成「借券放空張數」,以及,把台積電97年7月23日股價下跌「0.52%」寫成 「5.1%」,因為這兩個「違反事實」的理由,被依投顧法第104條、投顧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第5款,被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

 相關人士則說,朱成志被罰的這篇文章,題目為:「為『笨總統』上一堂信用交易課」,內容提到:「台灣新舊政府交接,『呆鳥官員』沒發現老外到自家金庫搬錢,反而在檯面上力倡金融國際化,結果就是外資大賺台股漏洞之財」。

 朱成志文筆犀利、口才便給、風趣幽默,可以用菜籃族聽得懂的話解盤,不會像某些股市老師,動不動就指著K線圖罵股民,只會說:「有沒有,有沒有,我一個禮拜前就告訴你這支股票不能買」,或是要帶股民上天堂,結果卻是住套房。

 朱成志目前在報紙開有「華山論劍」專欄,廣受菜籃族喜愛,按規定,這專欄也必須取消。六十七年次的股民吳小姐說,金管會的裁罰理由,擺明小題大作,拿雞毛當令箭。

 不願具名的投顧高層也說,朱成志擺明就是栽在「笨總統」手上,朱成志被罰,股市老師們莫不感到毛骨悚然;該人指出,馬政府自己拚經濟無能、施政無方,就只會拿股市名嘴開刀,實在很像白色恐怖。


批蘇治芬遭押太荒謬 兄蘇志灝向監院檢舉

(2008/11/14 14:3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長蘇治芬絕食進入第240個小時,14日一早,她的哥哥蘇志灝在律師顧立雄的陪同下北上監察院,檢舉雲林地院和地檢署濫權拘提。蘇志灝痛批,檢察官是故意在羞辱妹妹蘇治芬,而顧立雄也說出重話,認為檢方「強制拘提」的態度太過輕率。

眼 看著妹妹蘇治芬絕食已經暴瘦8公斤,哥哥蘇志灝頂著又黑又腫的大眼袋請來律師顧立雄作陪,一狀告到監察院,狀告雲林地方法院 地檢署「未傳即拘」、違法濫權。蘇志灝表示,「很荒謬的一個案件,而且證據力這麼薄弱,而且她是縣長,一個雲林縣、百萬縣民的父母官,他(檢方)不只羞辱 蘇治芬,還羞辱雲林縣百萬縣民。」

眼看整起案件最快14日就可能偵結起 訴,多位民進黨立委以及顧立雄情義相挺蘇治芬,砲轟檢方拘提過程太粗糙。顧立雄表示,「很輕率來發動(拘提),媒體報導之後形成一種『未審先判』的情況, 我想這種輕率而不審慎的態度,是值得非議的。」究竟檢方拘提過程有無瑕疵?等監委調查結果出爐後,自然水落石出。(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怡君、魯品 農)


馬上黑白不分;四踢館立委復權

馬

馬上黑白不分

藍委踢館沒事 綠營擋人被訴

李應元等6人被指妨害公務

〔記者林俊宏、陳曉宜/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總統大選期間發生的維新館踢館事件案,承辦主任檢察官
黃謀信認定,警方開車搭載藍營立委費鴻泰等人離去時,謝長廷陣營的李應元
、李俊毅、謝欣霓、林國慶、莊瑞雄及洪健益等人,在現場阻止警車離去,涉
妨害公務及妨害自由,將六人提起公訴。

民進黨批檢方辦綠不辦藍

另到維新館踢館的藍營立委費鴻泰、羅明才、陳杰及羅淑蕾等四人,檢察官黃
謀信認定,他們是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赴現場勘查第一銀行是否違法出
租大樓給謝長廷及蘇貞昌競選總部使用,並在財政部長何志欽及一銀高階主管
陪同勘查,並未侵入私人區域,因此,不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將踢館四名藍
委不予起訴。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直批,檢察官真的太扯,玩法律文字遊戲,與
現實脫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並無決議可前往勘驗,檢方卻辦綠不辦藍,若說
檢察官沒有政黨意識形態,社會會相信嗎?

檢方表示,費鴻泰等人在今年三月十二日赴維新館勘查,由於和謝長廷競選總
部人員發生爭執,綠軍以費鴻泰等人侵入住宅為由提告,要求警方以現行犯處
理後,轄區中山分局警方派警車搭載費鴻泰等人準備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時,卻
有不明人士拔去警車鑰匙,還有群眾破壞警車。

起訴指出,李應元、李俊毅、莊瑞雄等人站在宣傳車上,輪流對群眾發表言論
,李應元還要求群眾以「民主戰車」擋住警車,不讓費鴻泰等人離去,謝欣霓
、林國慶及洪健益等人則涉嫌與群眾共同圍住警車,阻止警車離去,費鴻泰等
人在警力引導下才至警局接受檢察官訊問。

檢方勘驗警方蒐證光碟後認定,李應元等六人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責任,
均屬共同正犯,依法起訴。

費鴻泰︰公理自在人心

費鴻泰昨獲知後表示,司法還清白,證明邪不勝正,公理自在人心。費鴻泰表
示,對於當天打他的民進黨支持者,他也沒去告他,只接受他的書面道歉,他
不希望此事再起波瀾。立委羅淑蕾表示,事件當時的狀況,電視新聞已還原得
相當清楚,他們沒有私闖民宅,也不是小偷,但民進黨支持者卻明目張膽地毀
壞公務車,防害公務明確,感謝司法還其清白、主持公道。
立委羅明才表示,選舉過了就過了,但該結果證明,國家仍是有規範和是非認
知的,不能因選舉,就可以不尊重法律。

國民黨擬平反踢館藍委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前國民黨四名立委費鴻泰、羅淑蕾、羅明才、陳杰到民進黨總統候選
人謝長廷的總部踢館,引爆三一二衝突事件,當時馬英九總統與國民黨不僅多
次道歉,還對四人停權處分,前天卻有中常委李紀珠、帥化民提案恢復四人黨
權,引起反彈。綠營昨痛批國民黨「沒有是非、騙選票!」學者也抨擊,國民
黨缺乏反省能力。

學者:沒有反省能力

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李筱峰質疑,當時既認錯,現在為何又認為
對?其中變化要講清楚。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施正鋒諷刺,國民黨選
得太好了,所以認為選上就沒事,「沒有反省能力!」

對國民黨舉動,謝營人士昨高呼:「誇張!」批評國民黨「成者為王後,就可
把過去的道歉收回去,根本沒有是非!」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批,國民黨選後把
錯的變對的,「這是墮落的開始!」綠委李俊毅質疑,國民黨擺明騙選票。
 
不過,當事人羅淑蕾昨喊冤,強調她本來就沒錯;以退黨平息此事的費鴻泰低
調說,還要再沉澱一下;陳杰認為自己是「三一二事件的政治受難者」;羅明
才對此則無回應。

府稱尊重國民黨決定

藍委也聲援,認為錯不在他們,帥化民說,對四人停止黨權有待商榷,馬系立
委吳育昇也贊成恢復黨權。對此,總統府表示,尊重國民黨決定。國民黨考紀
會主委阮剛猛說,考紀會不會特別開會處理,下次開會是八月,即至少要到八
月才有結果。

西進政策不改 「舉債」有何用

2008-11-14

記者王孟倫/特稿

面對經濟不景氣衝擊,劉揆提出「大膽舉債救經濟」的主張,但馬政府的兩岸經貿開放政策,讓國內資金持續流失出走;若這項「基本國策」沒有調整改變,即使再多提振景氣方案,也抵擋不了台灣大舉西進造成的資金失血與經濟衰退。

為了因應國際金融大海嘯與全球景氣衰退,許多國家紛紛祭出擴大舉債手段,刺激經濟成長,劉內閣宣示要大膽舉債,一點也不令人意外,但問題是有用嗎?

上任五個多月來,政府把擴大開放兩岸經貿關係,當作救台灣經濟的「活水」,不過,這項政策無疑是向廠商業者宣告,台灣的經濟榮景在中國,間接鼓勵台商西進,使得今年第三季上市櫃公司資金「錢進中國」大舉增加。

再檢視國內經濟表現,今年九月景氣燈號已轉為代表經濟衰退的「藍燈」,九月關廠歇業高達七千一百零六家,失業率也創下四年來新高。換言之,擴大兩岸經貿開放政策,不僅沒成為台灣經濟的「活水」,反而讓國內景氣猶如「死水」一灘。

簡單的比喻,若台灣經濟像一個水桶,因為西進政策導致水桶出現破洞、漏水,即使劉內閣拿出「大膽舉債」等提振景氣政策,往水桶內加水,卻彌補不了另一頭西進政策所造成的資金流失。

兩岸經貿政策固然需要正常化,但必須有配套逐步進行;在全球經濟陷入衰退、國內景氣低迷之際,馬政府毫不考慮、快速大舉鬆綁相關政策,結果,使得國內原本就非常有限的資金快速流失,也讓台灣景氣失去反彈復甦的動力。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舉債救經濟 財長呼應劉揆

2008-11-14

〔記 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劉兆玄主張要「大膽舉債救經濟」,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企業借錢來賺錢,能還本付息就借得下去、就不會跑三 點半,政府也是如此,只要能夠Cover,就值得來借,但借錢的時機與數額還未定,也要符合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他並認為這是穩健積極的作法。

另媒體詢問吸引台商資金回流是否會考慮給予兩年免稅優惠?李述德表示,積極優惠的方向是對的,但回流必須要不影響產業公平性。

此 外,財政部前天已公布「金融機構辦理振興經濟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暨信用保證要點」,李述德昨在院會再提出報告,主要內容為協助中大型企業度過資金調度的難 關,自即日起至二○一○年底止,政府推出對中大型企業的專案貸款及信用保證措施,貸款總額度為新台幣六千億元,信用保證成數最高為貸款額度的七成,但限於 新貸者,借新還舊的貸款不予保證。

融資種類分為短期、中期與資本性支出融資;若貸款企業在貸款前一季及貸款期間未裁員者,金融機構得酌予降低貸款利率。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都慶承認毒奶 不提道歉賠償

2008-11-14

民進黨立委涂醒哲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兩岸簽署食品安全協議,限時生效踐踏立院。(記者簡榮豐攝)

〔記 者魏怡嘉、蘇永耀、劉力仁/台北報導〕等了將近一個月,中國都慶公司終於承認該公司的奶精含有三聚氰胺。衛生署昨日表示,已接獲都慶公司的電子郵件,承認 自台灣帶回去的奶精樣品,含有三聚氰胺,但未提到三聚氰胺檢出濃度。消基會表示,對方未提道歉及賠償,推測是政府根本還未跟對方談到索賠,衛生署嚴重失 職!

奶製品為何會出現三聚氰胺?都慶公司表示,還要再瞭解,並會以高度負責態度進行後續協商;不過,都慶公司在郵件中並未對整個事件表達道歉,亦未提及任何賠償字眼及事宜。

中國毒奶事件不僅導致前衛生署長林芳郁及前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銘下台,就連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一名官員也因工作繁忙勞累,引發胃疾及肝病,於日前病逝。

衛生署長葉金川昨日表示,對都慶公司拒未道歉很不滿意,昨日下午立即向中國衛生部表達要求都慶公司道歉,同時進行後續賠償事宜;中國衛生部亦回應理解衛生署的要求,積極協助都慶公司做後續處理。

消基會:賠償應依台灣法律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表示,消基會這幾天將提出「消基會版本」的索賠內容,給政府壓力,消基會堅持賠償事宜,一定要根據台灣的法律進行。

吳家誠表示,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政府說要建立「兩岸食品安全平台」解決類似問題,並建立兩岸檢驗機制,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到底這個平台到什麼層級?消保團體能否納入?政府還沒有辦法對外說明,效率不彰。

陸委會:收受求償案無期限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日說,中國毒奶精流入台灣造成的損害,衛生署與海基會持續收受求償案件,只要有任何廠商或消費者因都慶毒奶精事件蒙受損失,都可以檢附相關文件,向海基會等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沒有期限,海基會會統一向中國方面求償。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都慶回函衛署奶精確含三聚氰胺! 信中並未對此提道歉

(2008/11/13 15:47)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山東都慶奶精,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9月下旬背書「沒問題」。﹝圖/翻拍CCTV-4畫面﹞

先前大陸都慶公司提出毒奶粉事件報告跳票引起朝野關注,昨(12)天晚間大陸山東「都慶公司」以電子郵件給衛生署,向衛生署承認都慶公司生產的奶粉確實驗出「三聚氰胺」,都慶表示願以高度負責態度進行後續事宜。衛生署長葉金川說,仍會要求都慶做出道歉。

根據衛生署表示,都慶公司在電子信件中為回覆太晚感到抱歉,並未針對奶粉中含三聚氰胺事件道歉,同時信中也未提及賠償相關事宜,只在信件中清楚說明,由於檢驗顯示奶精含三聚氰胺,針對調查結果晚回覆而道歉,信中表示對後續狀況會高度負責。

當時都慶公司派員於10月13日來台,在金車公司取得4個奶精檢體,其中一個檢體由都慶攜回檢驗,事隔至今1個月,昨天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終於收到都慶公司的電子信件,信中對於奶精含有三聚氫氰也做出確認,對於延遲回覆表達抱歉之意。

(資料來源:NOWnews.com)


國民黨立委提早復權,是馬英九傲慢執政態度的例證

總統競選期間國民黨四位立委前往長昌競選總部踢館,事後遭到國民黨黨團做出停止黨權一年的處分,但今(14)日媒體報導國民黨已提早復權的消息。影子政府表示,這四位立委提早恢復黨權,代表國民黨當初對於維新館事件當時所造成社會大眾惶恐及不安道歉後,至今並沒有好好地反省,這同時也是馬英九總統上任至今,傲慢執政態度的例證。 

  影子政府指出,陳雲林來台期間,學生拿國旗卻遭警方攔阻並架離,甚至在奪走國旗過程中造成學生受傷,馬英九總統也曾表示警方不要執法過當,但現在對於參與野草莓學運在自由廣場靜坐學生提出政府應正視警方執法過當事實訴求,馬英九卻遲遲不回應,僅表示是個案,用傲慢的心態對待學生、對於人民的心聲不在乎。  

  相較於在選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可以在發生踢館事件後,數度在媒體前向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以及全國國人道歉,但在當上總統之後,對於學生要求一個道歉,卻不理不踩,難道要「馬英九總統」道歉有那麼難嗎?希望馬英九不要選前一個樣,選後不一樣。


馬有責任讓人民相信司法是公正

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扁案羈押人數已達十人,再加上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也因他案遭羈押,這些司法行動背後是否有政治因素,已經引起社會 大眾議論紛紛。五二○以來,檢調積極偵辦綠營人士的案子,藍營人士的案子卻幾乎無人聞問,這種差別待遇如此明顯,實不得不啟人選擇性辦案之疑竇。

然 而,馬英九總統對政治迫害的指控,卻大動作地予以反駁。馬總統表示:如果一天到晚說是政治迫害,等於間接指控司法機關,但並無任何證據,到最後結果只有使 人民更不相信司法制度,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應該做的事情。他還說,自己曾因貪污罪被起訴,但從未說過這是司法迫害、政治迫害。

馬 總統所言,乍聽之下似乎有理,其實禁不起事實的檢驗。就以馬總統本人為例,去年特別費案被起訴時,他立即發表參選總統聲明:「此刻的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 夜,善良的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在這個正義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我們最後尊嚴之所繫。」馬總統發表這項聲明時,正是民進黨執政之際,他 控訴「正義已遭政治綁架」,不正是控訴自己遭政治迫害嗎?這不正是馬總統自己口中「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應該做的事情」嗎?

其 實,馬總統當時根本不必「憤怒」,因為他雖然身為被告,也沒有遭到境管,還可以出國從事競選宣傳活動。反觀陳前總統,今年五二○之後,立即遭到境管,兩者 的待遇真不可同日而語。而且,在偵查期間,馬總統也從來不必擔心遭聲押,更不要說聲押獲准了。但是,陳前總統過去的幕僚、親朋,一一遭到搜索、羈押,以致 陳前總統也一直在羈押的陰影之下,最後且終於遭羈押了。如此明顯的差別待遇,要說完全沒有政治因素,誰信?

也 許有鑑於此,連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的陳瑞仁檢察官都說:檢察體系應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而高等法院法官呂太郎也說:檢察官捉到都是同一黨的人,雖然自認辦案 有據,但難道沒有選擇性辦案的問題?事實上,陳前總統遭羈押後,許多民眾也在質疑,為什麼朝野都有人涉案,卻老是羈押綠營人士,藍營的案子總是排在綠營的 案子後面?在這種情況下,遭羈押的人吶喊司法已死,禁食、絕食以示抗議,不是情有可原嗎?

在 此,我們並非指控司法完全受政治操控,鼓勵人民不要相信司法。相反的,我們希望所有的司法人員,都能抗拒政治的壓力或政治表忠的誘惑,為民主法治守住最後 一道防線。司法人員經過辛苦的過程,才能擔任檢調、法官等重要職務,我們相信他們當中的多數也想克盡守護民主法治的職責。只不過,在國民黨全面執政的環境 下,在統媒、藍營名嘴每天的恫嚇下,不知不覺就讓天秤傾斜了。這樣的結果,最樂見的自然是躲在後面的政治人物。

這 幾天,面對司法迫害、政治迫害的指控,從馬總統到特偵組紛紛出面澄清。這些澄清動作顯示,他們也反對政治的黑手介入司法。既然大家都有此共識,身為執政者 的馬總統,以及代表公權力的司法人員,就更應該秉持毋枉毋縱、人人平等的原則,不分藍綠地對待所有的案子。現在,社會大眾有此疑慮,尤其是馬總統更有必 要,而且有責任採取具體的行動,讓人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否則,社會因為互相猜疑而加深對立,人民因不信任政府、司法而自力救濟,既非台灣之福,執政者也 會嘗到苦果。

資料出處:自由時報社論 2008/11/14


段正明律師:馬不懂德國法律

對於這一次《集會遊行法》的修正,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居然定調德國的事前報備制,與我國的事前許可制相去無幾,而馬總統及國民黨中央則態度未明的強調 許可不一定嚴,報備不一定寬。言下之意似乎是不必修法,也不用回應學生的訴求,這樣的論調不僅讓人民失望,也與德國現有法制事實完全不符,與學理有所悖 離。

第一,從字面意義上來說,許可在德文的意思應為Erlaubnis,但是很明顯的在德國的《集會遊 行法》(Versammelungsgesetz)第14條的文字是用Anmeldung,所以德國採取報備制此點並無問題。但從實質意義來說,這兩者的 差別在於許可制的特色是政府機關的裁量範圍極大,構成人民集會自由的妨害,而報備制則係完全限縮行政機關的裁量範圍,僅於例外才允許禁止人民集會遊行的自 由。白話來說,就是報備制的《集會遊行法》是限制政府的暴力濫權,而不是限制人民集會遊行行動自由的基本人權的。

有危險才可禁止集遊


第二,從德國法的規定來說,德國《集會遊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人民有舉行戶外集會或遊行者之意願,最遲於48小時前,向主管機關告知集會遊行事項的訊息。」第14條第2項規定,「在通知上應註明負責此次集會遊行者。」
第 13條則規定警察例外可以取消集會遊行的原因,也就是必須依循法律明確性原則,(Bestimmtheit)除了法律規定的下列四項外,警察原則不可以禁 止,例如(1)違憲政黨或違憲組織團體的遊行,如被禁止的偏激右翼政黨,或是已經被憲法法院限制言論自由者,例如持否定納粹屠殺猶太人的言論者,或是黑幫 組織的集會。(2)集會過程有暴動和騷亂,或是對於參與者構成直接的生命和健康的危險。(3)集會領導階層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參與。(4)《刑法》所禁止 的犯罪行為。這些警方主管機關才可以禁止,否則原則上警方不可以禁止。
第15條規定例外的禁止原則,也就是所謂的危險妨免原則,只有在集會遊行對於公共安全有十分明確的直接危險時才可以禁止或設定條件限制,否則不可以對集會活動限制。

其 實德國採取這種事前的報備制是有其歷史原因的,因為納粹的浩劫,所以德國憲法採取了防衛民主的機制,所以必須賦予人民必要的抗爭權力,避免人民不能表達自 己的意見,另一方面德國憲法也必須防止開放民主社會的敵人趁火打劫危害民主秩序,所以例外的規定納粹黨徒和黑幫及被憲法法院宣告違憲者不可以危害民主秩 序。這也就是德國採取事前報備制的理由。

歐盟不敢違人權公約

更 有力的理由在於前述第13條中,法律主要係保護集會遊行參與者的生命與安全,禁止其生命與健康受到危害。德國法是以參與活動者的角度出發,並非從政府的角 度出發。至於簡次長所言先進國家許多均採如我國的嚴格許可制,筆者在歐陸所見尚無此種例證,因為尚無歐盟國家敢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規定做出如同我國的嚴格 許可制。不知簡次長資料由何而來?

馬英九先生和國民黨胡亂推託德國法報備制為與我國相同的嚴格許可制,殊不知德國民主法治要對付的就是看似披著民主外衣,骨子卻是極權專制思維的開放民主社會的敵人和政黨。誰說許可制與報備制沒差別呢?

作者為段正明律師、現留學德國

資料出處:2008/11/14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