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年解嚴後,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為了不破壞校園自主,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
如今戒嚴的幽靈再度在校園裡徘徊,馬政府一上台便在五月廿六日發函給「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構等單位」,訂頒一份「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兼辦政風人員,協助推展政風業務。
法務部長王清峰辯解為:校園依法雖不可設政風人員,但校園對財產申報、法令宣導、採購法等,確有必要了解相關知識及需求,需有人負責相關聯繫、宣導工作,因此才要求校園擇才兼任。
但是試問如果僅僅是所謂的法規宣導,平時校園就有相關人員在負責,難道沒有政風人員學校之前的財產申報、採購就都違法、出錯嗎?
政風人員的設置就是對於人權自由的侵害,絕不是王清峰一句公文誤批用詞不妥就可以帶過的,法務部應該立即察明全國機關學校目前執行的程度,並且將之糾正回來以示負責,同時安國人之心。
人二復活?法部令各校設政風
2008-11-22 中國時報 【何醒邦/台北報導】
法務部五月廿六日發函各公家單位,要求現行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應選派職員執行政風工作。民進黨立委痛批,此舉不僅有違母法,且未來學校、機關變成無時不刻都有「藏鏡人」在監控,讓民主大走回頭路,要求法務部應立即停止。
戒嚴時期,國家公權力遭長期濫用,曾有執行「人二法」之「人二室」,專門從事暗中蒐證、或密告上級的工作,凡人民的一舉一動皆受監視,並縱容情治單位介入人民生活。
五月底頒布 藍縣市應已完成
五二○馬政府上任後,法務部卻在五月廿六日發函給「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構等單位」,訂頒一份「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兼辦政風人員,協助推展政風業務。推估時程,各機關早已完成。
民 進黨立委賴清德、王幸男、陳亭妃昨與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共同召開記者會,批評戒嚴時期監控民眾言行的人二制度復辟,法務部應立即停止。賴清德說,依據九十三 年三月一日施行的「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民意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設置政風人員,痛批馬政府走回頭路。
王幸男表示,「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與「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相互矛盾,有違法律優越原則。陳亭妃則反諷,訂頒此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的時間點就在新政府就任的第六天,馬政府的經濟效率不高,打小報告的效率卻特別高。
人二法早廢除 明定學校免設
揭 露此事的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則表示,七十八年解嚴後,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且為了不破壞校園自主,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但現在法務 部竟以一紙行政命令,要求各級公家單位,「只要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現在都要有,」根本是戒嚴、威權復辟,心態可議。
陳宗彥說,就他所知,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大都早已遴選完畢,而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大多不予理會、沒有積極處理。他不解指出,依照「政風人員」的專業性及素質,把政風人員的資格下放到各機關、學校職員的身上,那麼兼任政風業務的專業性足夠嗎?
該設置原則也指出,為慰勉兼辦人員之辛勞,主管機關可參照「政風人員獎懲標準表」予以獎勵,又可分為一般性的通案獎勵、與「發掘或預防」性的專案獎勵。
人二復活?王清峰坦承 公文用詞不當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於法務部發函機關、學校要求校園設兼辦政風人員被批校園人二復活,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日坦承作業疏失、公文用詞不當,強調相關人員兼辦的僅是聯繫宣導工作,絕不會做政風查核工作,已責成政風室加速修改相關公文規定。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日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馬英九上任沒幾天,法務部就訂頒「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原依法不必設置政風單位的學校等機關,自行遴派兼任政風人員,無異「人二室」復活。
賴 清德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此質問王清峰,王清峰坦承疏忽,確在五月二十一日上任隔日誤批准此一公文,在賴清德召開記者會後緊急了解,認為校園依法雖 不可設政風人員,但校園對財產申報、法令宣導、採購法等,確有必要了解相關知識及需求,需有人負責相關聯繫、宣導工作,因此才要求校園擇才兼任,但絕不會 去做政風查核工作。
王清峰強調,該公文內容確有問題,已在加速檢討修改,不會有「人二復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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