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中國時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國庫署匡列消費券「兌付手續費」,每張回收成本高達四元,回收後依據「審計法」還得留存五年,這樣的回收成本連經建會都看不下去,「難道不能回收後銷毀就好了嗎?」一位經建會官員當場質疑。
消費券是台灣有史以來首度發行,相關的行政成本,昨日再度成為立院關切焦點,其中經建會匡列「消費券諮詢平台」,編給委外客服機構諮詢人員薪資三萬五千人,管理人員薪資五萬元,遭到媒體批評為「圖利肥貓」。
經 建會昨日緊急澄清,上述「用人成本」除月薪外,尚包括承包廠商之保險費、加班費、獎金、客服公司間接人員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及利潤等。以政府機構委外保 全業務為例,政府當初匡列的用人成本雖然有三萬五千人,但實際上得標廠商,付給保全人員的薪資,僅約二萬多元,絕對不會出現客服人員領高薪的情形。
不過,立委賴士葆對財政部匡列消費券「兌付手續費」,每張成本高達四元,總計五年要付給台銀八億元,也認為預算編列過於浮濫。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蘇樂明表示,消費券因為不像一般支票,有所謂「辨識條碼」,因此每張都要透過人工輸入方式入帳,據審計法,政府採購物品與文件,必須留存十年,財政部是以專案方式,向審計部要求降低留存時間,才把時間降為五年。
蘇樂明說,財政部編列八億元「兌付手續費」預算,除了台銀回收消費券除了人工輸入成本外,還包括消費券整理成捆,保全、運送、倉儲等相關成本,八億元的預算雖然不少,但只要能達到刺激消費的效果,仍相對值得。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銀行也發消費券財? 藍委質疑台銀處理手續費1張竟要4元
(2008/12/11 18:43)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政院加開院會,通過857億消費券預算。
政府發消費券,不只各行各業都在搶生意,連國營的台灣銀行竟然也要收取消費券1張4元的處理手續費?面對立委的詢問,財政部國庫署署長蘇樂明表示,兌換消費券確實需要一些處理成本,但1張4元,他「覺得是有檢討的必要」。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聯席會今天審查振興經濟新方案中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
由於全球經濟衰退,為確保台灣經濟能穩健成長,行政院整合提出「振興經濟新方案」,採取包括發放消費券、擴大公共建設、推動都市更新、提振民間投資、照顧弱勢等措施,以達刺激消費,擴大內需及穩定經濟成長之效果,並兼顧解決就業機會創造問題。
不過,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林德福今天質詢,台銀承辦消費券兌換現金的手續費竟然1張要收4元,如果以每人9張來計算,就要支出36元的手續費,等於手續費就要1%,銀行就要賺8億多元,像這麼大規模的作業,難道不能以整批來計算,一定要一張一張算?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這是財政部計算出來的成本,他會再去了解。財政部代表國庫署署長蘇樂明則表示,票券兌換要附委託,這是台銀估算出來的成本,包括場地費以及要找很多短期工讀生等,不過他也坦承,「覺得是有檢討的必要」。
另外,李慶華也質疑消費券的客服、諮詢人員等等,總共編列預算1000萬元,包括發放薪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中,諮詢人員的薪資竟高達5.6萬元,管理員更高達8萬元。
陳添枝則表示,由於諮詢業務是外包的,目前編列的只是預估數,實際發放金額還不確定,未來每位客服人員的薪資不會超過3.5萬元,主管則為5萬元,工作時間則需要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
(資料來源: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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