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教授:請停止買賣新聞

【傳播政策ABC】請停止買賣新聞!

【2008.11.16/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最近,台灣多家報紙刊登行政院長劉兆玄專訪。明眼人一看可就知道,政府花錢買全版或半版新聞的置入性行銷如影隨形,並未隨著二次政黨輪替而改變。

今年五月新政府上任後,新聞局長史亞平曾公開宣示,今後新聞局不做政治性置入行銷,也不從事媒體通路集體採購。這不但是新聞局長的宣示,也是總統選前記協、媒改社等團體推動,獲得兩黨候選人承諾當選後不作新聞置入性行銷。

令人感到相當遺憾的是,選後半年不到,這些宣示和承諾都一一被撕毀。自2003年以來,政府各部會紛紛投入新聞置入性行銷,每年合計花費公帑在數億元以上,而這可能還算是相對保守的估計。

由 於新政府仍然不改花錢買新聞的積習,吾人大可懷疑政府各部會預算中仍隱藏大筆經費是用來購買新聞的。以新聞局為例,翻開新聞局98年的施政報告及預算案, 其中所列的「辦理法令政策溝通宣導」預算由前一年度的2千7百萬元,大幅增加為9千7百萬元;根據新聞局的說明,此係運用媒體及舉辦活動辦理公共服務宣導 經費。試問:這9千多萬中,實際上用來買新聞佔了多少?

媒體不能出賣新聞,新聞不能被收買,乃是新聞專業的基本要求。現在廣告主和廣告購買 公司不老老實實買廣告,新聞媒體又降格以求,為了收益而不惜出賣新聞。更可惡的是,政府居然帶頭買新聞,花人民的血汗錢,從事新聞置入性行銷,對國民進行 宣傳,實在是積非成是,有失官箴,令人遺憾。套句劉揆自己說過的話,「沒有了格調,就什麼都沒有了!」


欣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10月底曾處罰十家電視台的新聞廣告化,總共處以新台幣四百八十九萬元的重罰,罰金之高與嚴重程度為例年之最。然而,NCC此舉治標不治本,沒 有根本解決問題,因為政府買新聞的現象仍然層出不窮。試問:行政院長帶頭違法收買新聞,新聞媒體敢不賣嗎?NCC若有心解決新聞置入性行銷的國際大笑話, 不該只罰娼不罰嫖,除了應處罰賣新聞的電視台之外,也應處罰收買新聞的政商勢力,推動立法/修法禁止新聞置入性行銷,並且撤銷那些出賣新聞的電視台執照, 才可能根本解決新聞買賣的歪風。

延伸閱讀:
史亞平:新聞局不做政治性置入行銷
NCC緊盯電視新聞 廣告化或錯誤要罰
推動總統候選人承諾反置入式行銷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兼系主任、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共同計劃主持人)

資料出處: 媒體公民行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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