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辦綠不辦藍? 陳瑞仁憂辦案群組化

辦綠不辦藍? 陳瑞仁憂辦案群組化

檢察官陳瑞仁。(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被控貪污縣市長,,押綠不押藍?

特偵組五二○以後偵辦案件情形表

〔記 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近檢察機關連續偵辦綠營重量級人士,並有多位前朝要員、綠營首長被收押,引起綠營「司法追殺」的疑慮,法界也出現檢討聲音,曾承辦 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在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檢方聲押之後的本月七日,於一場檢察改革研討會上指出,檢察體系辦案應該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如集中 辦藍或辦綠;他的一席話,已引發法界熱烈的討論。

被視為改革派的高等法院法官呂太郎也在座談會上指出,若執政黨、在野黨都有人涉及貪污案,結果檢察官捉到的都是同一黨的人,雖然自認辦案有據,但難道沒有選擇性辦案的問題?他認為辦案人員應審慎處理。

此 外,特偵組偵辦扁案,動用全部八位檢察官全力投入,偵辦華揚史威靈案也有數波傳訊動作,偵辦綠營部會首長及副總統等人特別費案已迅速起訴,但偵辦國民黨三 中案、藍營首長特別費等案,外界始終看不到明顯偵查動作,檢方是否有外界不知道的苦衷,還是他因,尚待了解,但從進度看,已引起不少民眾「辦綠不辦藍」的 質疑。

有司法界二、三審人士對此指出,特偵組手上案件有藍營也有綠營人士所涉案件,現在讓人感覺「只辦一個方向」,如此對司法形象很不好,甚至是個傷害,檢方實應避免讓外界產生司法不公的任何可能性才是。

2008-11-12(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特偵組辦案 昔鴨子划水 今押人取供?

國務費與馬特別費、他案特別費等比較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方辦案公不公平,引發外界不同看法,若干法界人士看國務費案、馬特別費案與其他特別費案等,認為在辦案手法、強制處分等方面,不同的承辦檢方對被告各有不同的待遇。

陳瑞仁模式:不使用強制處分

前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吳淑珍涉及國務費案,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侯寬仁等人始終以鴨子划水方式,密訊吳淑珍、馬永成等人,甚至包括當時的總統陳水扁,陳瑞仁認 為,辦案講證據,吳淑珍、馬永成等人並無逃亡可能,只要循序漸進,就能偵查此案,沒有聲押或限制出境必要;直到起訴為止,陳瑞仁均未實施過強制處分權。

特 偵組去年四月二日成立後,侯寬仁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低調的辦案模式與陳瑞仁如出一轍,也未使用過強制處分;熟悉內情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說,特偵組經過討 論,一致決定循陳瑞仁辦案模式,故直到偵結時並未對被告馬英九、秘書余文或偵辦其他綠營首長特別費案時,有限制出境或收押任何人動作。

侯寬仁指出,馬英九擔任過法務部長、北市長等重要政府職位,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對他限制出境,偵查期間馬均到庭應訊,沒有必要對他限制出境,否則多此一舉。

現打破默契:搜索加連續聲押

不 過,現今特偵組偵辦扁國務費案的辦案方式,似乎打破以往特偵組不採強制處分的「默契」,除了數度大搜索,並連續聲押陳水扁等多人。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高涌誠表示,羈押是確保審判不受干擾,偵查中羈押被告是一種落伍制度,像我國羈押一次兩個月,得延長一次,被告很容易關久了,什麼都說了,就會變成「押人 取供」。

他認為,重罪應不構成羈押要件,逃亡、串證才是關鍵,而扁每次都出庭,法庭也作證過,無逃亡問題,若說有勾串問題,現在羈押已無實益,他個人看法是羈押扁的法律要件不符合。

另有法界人士認為,案件已偵查一段時日,當事人間勾串並不少見,但證據是跑不掉,扁案連續聲押被告,是否對偵辦有幫助,有待觀察。

2008-11-12(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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