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對陳前總統遭羈押聲明稿
一、司法單位在本案偵辦過程採用的手法,已經讓許多民眾感到難過與憤怒,並且有被羞辱的感受。本黨要求司法單位應嚴守法律份際,尊重當事人基本人權,不得繼續激化民眾情緒,引發不必要的社會對立。
二、本 案在偵辦過程中,檢方違反「偵察不公開原則」已經成為常態,幾乎是不斷選擇性地透露案情內容,形成社會輿論的公審;而馬總統及法務部王部長甚至公開預告起 訴、發表推定有罪的言論,這是「未審先判」,也是政治指揮司法。本黨嚴正要求,司法不應淪為政治工具,馬英九總統要負起全部責任,並有義務立刻解決此一問 題。
三、就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無罪推定原則、及人身自由干預最小的角度,羈押應是偵辦的最後手段。當前司法動輒「押人取供」,違反法治國家原則,已嚴重侵害人權。台北地院對羈押陳前總統的裁定,所提出理由未見客觀必要性,且僅有結論而未詳述理由,考量當事人卸任總統之身分,更顯過度草率及濫權,本黨深感遺憾。
四、本黨要求司法單位,對於一位曾經領導國家八年的卸任總統,不應完全否定其對國家的重要性及與地位,在羈押期間的各項安排,應該給予陳前總統應有的尊重。
五、對許多支持者而言,陳前總統遭受羈押,難免令人傷感與挫折。本黨呼籲所有支持者,理性冷靜面對這一切。本黨將持續結合民間力量,繼續推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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